因违规提取准备金 紫金财险被罚30万
摘要 8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紫金财险罚款30万元;时任精算负责人李全胜、时任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分别被处罚10万元和6万元。被处罚30万元罚单显示,紫金财险存在未按规定提
8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紫金财险罚款30万元;时任精算负责人李全胜、时任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分别被处罚10万元和6万元。
被处罚30万元
罚单显示,紫金财险存在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违法行为,具体来看主要有四大问题。
首先,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湖南分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13万元、-147万元、-1379万元、-888万元;其中交强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万元、-171万元、-1094万元、-1551万元。
其次,湖南分公司2018年4月末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为负值(-19万元),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准备金余额为-2133万元;第三,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准备金长期提取不足。根据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对湖南分公司以往年度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回溯,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421万元、629万元、1139万元、1291万元;其中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189万元、373万元、1068万元、1725万元。
最后,紫金财险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存在手工调整湖南分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其中2014年末,下调交强险600万元,商业险350万元;2015年末,下调交强险1100万元,商业险240万元;2016年末,下调交强险2000万元,商业险675万元;2017年末,下调交强险1800万元。上述手工调整均无明确合理依据。
银保监会表示,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紫金财险罚款30万元。
同时,银保监会认为,时任紫金财险精算责任人李全胜和时任紫金财险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二人对此提出了陈述申辩,并列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原因,但是银保监会并未采纳,对李全胜和何怀安分别处罚10万元和6万元。
上半年仍未摆脱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紫金财险成立于2009年5月,是首家总部在江苏省内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范围方面,紫金财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银保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紫金财险已经在江苏、北京、浙江、宁波、上海等24个区域拥有分支机构。紫金财险2018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5.74亿元,同比增加1.64%,其中保险业务收入55.68亿元,同比增加7.89%;投资收益2.16亿元,同比减少41.78%;去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529万元,同比骤减约80%。
2018年度,紫金财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商业保险险种分别为机动车辆保险、责任险、企业财产险、意外险和健康险。值得一提的是,这五种保险险种,仅有责任险实现了承保盈利,承保盈利106万元,其余四种保险险种均为承保亏损状态。
进入2019年,紫金财险也未实现盈利。2019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紫金财险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68.45%,最近一期风险评级为B。从数据来看,上半年紫金财险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紫金财险表示,公司二季度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955万元,一年内综合流动比率为156.84%。各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正常,整体流动性风险较低,处于可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