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出击!国企实施股权激励六大要点
摘要 国企实施股权激励之痛国企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地位,无论是政策保护、市场资源,还是资金和各类福利保障,与民企相比,都是天与地的差别。但也正因为国企的特殊性,国家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国企无法做到像民企一样自由。国企的效率一向被广泛诟病,其根源在于所有权的问题,全体员工既是“主人”,又只是雇员,因此国企改制的核
国企实施股权激励之痛
国企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地位,无论是政策保护、市场资源,还是资金和各类福利保障,与民企相比,都是天与地的差别。但也正因为国企的特殊性,国家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国企无法做到像民企一样自由。
国企的效率一向被广泛诟病,其根源在于所有权的问题,全体员工既是“主人”,又只是雇员,因此国企改制的核心就是解决国企的权属问题,让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有更大的积极性和话语权。
上世纪80年代国企开始实行“承包制”,先是“厂长承包制”,后是管理层承包,再到全员持股。但由于国企员工持股存在很多问题,多次被国家叫停。尽管国企的年薪制一直在完善,但仍然不能根本满足中长期激励的需求。
在那个阶段,深圳作为国内改革开放前沿,针对员工持股陆续出台了三个代表性政策:
- 1994年《关于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1997年《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试点暂行规定》2001年《深圳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
再看国有上市公司,2005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同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又接连出台了专门针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办法,刺激了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冲动。然而2011-2013三年中,每年发布股权激励公告的国有上市公司均只有10家左右。
国企实施股权激励,有几个障碍:一是激励对象,二是激励份额及价格,三是授予及行权条件,很容易被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因此很多企业的方案难获通过、很多企业的方案实施了却没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是相关政策文件:
- 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5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16年《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2016年《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关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的意见》
近期国企股权激励案例
江淮汽车(600418)
2016年8月发布股权激励草案。
- 激励对象:354人,公司管理骨干和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形式:股票期权激励份额:1885.2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行权价:12.42元行权期:分三次行权,每次1/3行权条件: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每期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上述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4%时限:有效期5年,等待期2年
东方明珠(600637)
2016年9月发布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574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骨干,占员工总数的9.3%;预留股份激励对象为43人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激励份额:不超过1812.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其中首批授予90%,预留10%,预留股份将在授予日后的1年内授出授予价:12.79元解锁期:分三次解锁,分别为33%、33%、34%授予条件:经济效益指标: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10亿元,且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和同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2015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且不低于同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近2年内,公司未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5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不少于2500万;在社会影响指标上,确保获得2015年度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称号时限:有效期7年,锁定期3年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明珠(600832)与百视通(600637)两家上市公司于2015年合并,而百视通于2014年发布过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有效期为5年。
这两家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各有特色,我们谦启咨询还做了大量案例研究,将在每月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班》中与企业家们分享。
国企实施股权激励六大要点
1、选择适合的企业类型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如下:
- 处于充分竞争行业(无垄断)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将企业分成三类:
1、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
3、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针对三类企业分别提出以下要求:
- 1、2类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均在3%以上,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3类企业:近3年科技服务性收入不低于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60%,企业成立不满3年的,不得采取股权奖励和岗位分红的激励方式三类企业: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要点: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类型,以争取符合条件。
2、根据所需激励对象匹配政策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如下:
- 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则复杂很多:
- 三类人:科技带头人、中高级管理人员、人才引进(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
要点:根据本企业的激励导向,激励对象与激励力度有紧密关联。
3、灵活选择适合的激励方式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使用“员工持股计划”,包括直接持股及资管计划形式的间接持股。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规定的形式则丰富很多:
- 总体上有股权激励、分红激励两种方式,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包括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三种方式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要点:科技型企业可采用的激励方式更为丰富,可更好地适应不同激励对象的需求。
4、尽量争取更大的激励力度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相关规定如下:
- 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 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大型、中型、小微型企业分别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10%、30%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奖励按激励实施时的评估价值折算,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
要点:科技企业有许多操作空间,可以争取更大的激励力度。
5、可适当考虑额外奖励的方式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不允许赠送:
- 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则允许部分赠送:
- 单个获得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必须以不低于1:1的比例购买企业股权
要点:充分利用条款,可给予激励对象一定的优惠。
6、权衡激励力度与时限的利弊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
- 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则明显严格很多:
- 股权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权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权期权行权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岗位分红激励方案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要点:激励力度与时限在选择会有矛盾,需权衡利弊。
以上着重比较了两个文件,关于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文件还会有很多,企业可借鉴六大要点进行合理选择。
本文写于2016年9月20日
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
------源自于圣经《箴言4章2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