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亿私募尽调指引即将出台 更多自律式约束已在路上
摘要 继针宣布对私募股权机构实施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后,监管层针对私募运作的更多自律式约束也将到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会长洪磊在上海国际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将针对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产品及其投资标的推出不同的尽职调查指引。“在对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继针宣布对私募股权机构实施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后,监管层针对私募运作的更多自律式约束也将到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会长洪磊在上海国际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将针对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产品及其投资标的推出不同的尽职调查指引。
“在对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方面,指引将涵盖投资策略、投资流程、团队建设、合规风控能力、会计估值及法律行政、环境与社会影响等14项指标,按必要和个性化提供参考模板,方便专业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基金管理人,帮助其基于市场化信用作出合理决策。”洪磊表示,“在对基金底层资产的尽职调查方面,指引将重点关注基础资产真实性、现金流预测科学性、回款保障机制等,帮助基金管理人更好地管理投资组合风险。”
这也意味着,面向多达2.43万家私募机构的尽调行为也将有相关标准可以参考。
截至2018年3季度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255家,管理资产规模12.80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922家,管理资产规模2.39万亿元;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561家,管理资产规模8.44万亿元。
事实上,这亦是监管层不断强化私募监管的延续。
洪磊表示,中基协不断强化主动自律、行为自律、过程自律,推动市场化信用博弈和信用约束,积极发挥业务规则和行为规范的具体矫正作用,与行政监管、司法惩戒共同构筑了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行业治理格局。
截至2018年10月末,中基协累计注销1.4万家长期无展业意愿机构,将509家机构列入失联公示名单,将4350家未按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机构列入异常机构名录,公示128家不予登记申请机构,涉及律师事务所105家,相关律师225人。对68家机构、52名从业人员以及5家律师事务所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中基协日前还更新并发布了新版的私募机构登记备案须知,而据洪磊透露,针对私募产品备案的须知也将更新发布,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点。
对证券类产品,在安全垫设计、费用回拨机制、业绩报酬提取机制和结构化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作出必要限制;
对债权类产品,要求封闭运作,基础资产应完成债权转让登记,要向投资者披露债权底层资产的债务人、项目情况、剩余债务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特殊风险状况等信息,严禁从事类信贷业务;
对股权/创投类产品,要求封闭运作,真实投资并确权,不得在不同私募基金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对收(受)益权类产品,要保障基础资产有可追溯的稳定现金流,现金流账户可控且满足风险隔离要求,禁止刚性回购;基础资产只能证券化一次,不得多次证券化;
不得投资创设在收(受)益权之上的收(受)益权,不得投资于创设在资管产品(包括私募投资基金)之上的收(受)益权。
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指引》也将于年底正式发布。据洪磊透露,股权类机构信用信息报告将重点考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性、稳定度和专业度。
“合规性主要考察机构是否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和自律规则、是否依法纳税,合规是机构的底线,也是生命线;稳定度主要考察机构展业年限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三年以上产品的平均运作周期及规模,稳定度是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企业文化的体现。”洪磊表示,“专业度主要考察私募机构是否得到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可、管理人项目发现和储备能力、项目运作能力和退出结果,是机构管理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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