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与实银资产进行房地产领域金融合作
来源:房观察 2015-08-07 09:09:15
摘要 8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与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领域金融合作。据了解,阳光城拟与实银资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作为管理人(以下简称“GP”,其中公司占30%的份额,实银资产占70%的份额)发起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有效期不超过
8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与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领域金融合作。
据了解,阳光城拟与实银资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作为管理人(以下简称“GP”,其中公司占30%的份额,实银资产占70%的份额)发起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有效期不超过5年,主要投资双方认可的优质开发类房地产项目,其中可优先投资公司符合标准的相关项目。
据早前媒体报道显示,阳光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此外,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州腾耀房地产拟接受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融资成本不超过1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腾耀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表示,公司持有腾耀房地产100%股权,腾耀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权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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