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紫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来源: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8-12-07 19:22:00

摘要
杭州紫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查,发现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你公司网站(www.zt-assets.com)未通过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公开“紫潭鼎浩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八号私

  杭州紫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发现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你公司网站(www.zt-assets.com)未通过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公开“紫潭鼎浩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紫潭鼎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及收益率、产品期限、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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