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金融界 2017-05-03 20:38:57

摘要
日期:2017-05-04附件下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2017-05-04附件下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泉股份拟以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7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8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0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55,829.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966.7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39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安排及投资进度情况

新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技术中心与实验中心升级项目 4,522.70 444.00 4,966.7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0,000.00 3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 15,000.00

合 计 39,522.70 10,444.00 49,966.70

三、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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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募集资金到账

内的第一年投入 20,000 万元,第二年投入 10,000 万元。由于公司 2017 年以来收

入快速增长,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82,041.7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2.55%,

原材料、应收账款等对流动资金的占用规模迅速提高,流动资金缺口大于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测算金额。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原计划于第二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规定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

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交易。

(二)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查,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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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新泉股份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

公司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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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吴涛 韩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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