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1 : 新南洋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中金在线 2015-10-29 19:41:08

摘要
证券代码:600661股票简称:新南洋编号:2015-044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编号:2015-044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

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

监事 5 人,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会议由本公司监事长钱

天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 、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本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交大产

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向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非公

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 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 上海赛领讯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上海东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毛蔚瀛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但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

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因素综合判

断,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股票相关协议及文件,

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

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

宜;

10、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

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

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上述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和总经理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同时增加第

一百五十六条为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至一

百九十八条的编号进行相应顺延。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 订有关的审批、

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本公司在关注自身发

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制定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刊登的《上海新南洋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