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康乐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转让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信用”)部分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康乐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转让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信用”)部分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北京康乐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转让中证信用部分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价格人民币1.27元,转让中证信用3,500万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445万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转让的中证信用股权,其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定价方式
按中证信用经审计2015年财务报表计算,每股净资产为1.03元/股;以中证信用2016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计算,每股净资产为1.07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转让价格为1.27元/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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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乐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四、中证信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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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信用2015年及2016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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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转让数量:3500万股
2.转让价格:1.27元/股
3.转让总价:4,445万元
4.付款安排: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4,445万元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5.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双方有权力机关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5年7月出资10,000万元以1元/股的价格认购中证信用定向增发股份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44%。公司本次以1.27元/股的价格转让3500万股,将实现投资收益945万元,对公司2016年全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转让中证信用部分股权收回了公司部分投资成本, 逐步实现投资项目退出,降低项目长期投资风险,实现了预期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