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促进优化收入结构
摘要 □实习记者胡杨8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代销保险业务将由此迎来更为与时俱进的监管。在《办法》的引导下,一方面,银行有望继续理顺与保险公司的协作机制,通过稳健的代理保险收入优化自身的收入结构。另一方面,
□实习记者 胡杨
8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代销保险业务将由此迎来更为与时俱进的监管。
在《办法》的引导下,一方面,银行有望继续理顺与保险公司的协作机制,通过稳健的代理保险收入优化自身的收入结构。另一方面,由于《办法》针对“宣传误导”“小账”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代销保险的实操细节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对银行而言,维持良好的收入结构至关重要。在业界看来,利息收入稳健、非息收入占比提升是相对合理的结构。
通常来说,相较于利息收入,获得非息收入所占用的资金量较小,且成本较低。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依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商业银行非息收入的占比将逐步提升。而非息收入中,代理保险收入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事实上,以刚刚发布半年度业绩的招商银行为例,代理保险是其收入的增长点之一。2019年上半年,受银保渠道产品供应回暖影响,招商银行的代理保险收入同比上升了30.43%。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中国保险报》记者指出,未来应鼓励由代销保险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带来的非息收入增长,以增强商业银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
而随着《办法》的出台和实施,短期内,部分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可能出现波动。但从长远来看,《办法》的出台无疑将更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办法》系统规定了银保的业务准入、经营规则、业务退出、监督管理,回应了银保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对于银保的转型与发展有促进作用。未来,银保的发展要真正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要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和业务运营机制,加强银保业务协同程度,深化二者在销售、产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运营与IT支持等多方面的合作。
单就银行而言,新规的落地也将更好地对保险销售环节予以规范。《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取得的佣金应当如实全额入账,加强佣金集中管理,合理列支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佣金,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因此,在10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前,各银行有望重点加强对相关从业者的教育管理,进一步避免“回扣”行为的出现。
有银行从业者表示,基于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的属性,在向客户介绍时,相关话术与介绍内容本就需要更加详尽、审慎,加之《办法》再度明确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的“负面清单”,因此,预计在银行代销保险的培训中,相关注意内容会得到着重强调。
实际上,据了解,“不得自制宣传材料”“说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得与客户发送任何与保险产品有关的营销微信和短信,建议当面或电话沟通”等,现阶段都是部分银行培训代销保险人员的重点。
至于备受关注的“小账”痼疾,业内更倾向于支持“疏堵结合”。朱俊生认为,佣金集中统一结算确实会有助于减少与杜绝“小账”问题。但“小账”背后的利益驱动机制与格局其实依然存在,需要银行做更多的工作,例如:改进、调整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支持一线人员的保险销售,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等。
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入职以来未收受过保险公司给的“小账”,其所在银行仅以中间业务收入作为考核依据,而不同公司产品在相同缴费期间的中间业务收入差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