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迎来私募可转债 预计未来有望带来超千亿元融资规模

来源:证券日报网 2019-08-30 22:05:16

摘要
本报见习记者刘伟杰8月30日,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国股转公司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预计未

  本报见习记者刘伟杰

  8月30日,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国股转公司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预计未来有望为新三板市场带来超千亿元融资规模。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可转债投资人在中小微企业利润尚未释放的发展初期可享受债券本息收益,在业绩快速增长的阶段可选择转股分享企业成长收益,与中小微企业的风险特点和融资需求相匹配。本次发布的《实施办法》从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发行条件、挂牌转让、转股安排、股东人数、信息披露、跨市场监管、以及明确与创新创业可转换债券试点衔接事项等九个方面对可转债予以规范。

  “此举进一步拓宽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渠道,丰富融资选择,充分考虑了投资人的实际需求,是在当下融资难的环境下为挂牌企业服务的切实举措,相信沪深交易所与新三板的跨市场合作的未来前景会更加广阔和紧密。”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理事布娜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国股转公司也表示,本次非公开可转债制度的出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举措,有利于拓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本形成机制。新三板是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民营企业主阵地,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推出把新三板市场的各层次挂牌公司纳入发行主体范畴,将进一步强化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

  另外,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实际上是综合之前新三板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发行私募可转债,以及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双创可转债,多年有效探索的基础之上,所推出的又一款创新融资模式。

  在周运南看来,服务对象更广更深更全面,是对新三板所有挂牌企业,特别是基础层企业融资渠道的一个新补充。大力促进了新三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让新三板真正成为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助力新三板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预计中长期将为新三板市场带来超千亿元流动性。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以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为出发点,聚焦完善市场融资功能,研究推出新三板定向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进一步丰富融资工具,更好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新三板实现发展。

  (编辑上官梦露)

责任编辑:xr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