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信托被罚 因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批管理不审慎!
摘要 导读: 上海信托网消息,7月2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显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因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批管理不审慎。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上海信托网消息,7月2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0万元。公告
导读: 上海信托网消息,7月2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显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因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批管理不审慎。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上海信托网消息,7月2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公告显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因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批管理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风,于2012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3.39亿。2017年净利润:5.53亿,较2016年增长7.17%,排名42位。
上海信托网(www.shxtw.net)了解,这是万向信托今年收到的第二张罚单。
今年1月,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就曾因“违规要求提供担保”被浙江银监局罚款20万元。
上海信托网注意到,万向信托两次被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后记者查询内容如下: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7月2日的罚单中,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明显触及了第四十六条的第五项规定,而1月29日的罚单中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违规要求提供担保”,同样触及了第四十六条的内容。
2018信托业整顿之年
原银保监会信托部邓智毅主任曾表示,2018年整顿信托业是银监会的工作重点。在此之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因为违规信托业务被处罚。例如:
紫金信托因“未经批准以固有财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被江苏银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信托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
华润信托因“向委托人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被深圳银监局处以50万元的处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