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证监会资本市场“深改12条”对券商的影响
摘要 近日,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项重点任务。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12项任务和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投行、直投、资管、PB、衍生品等多业务领域,并通过市场间接影响券商
近日,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项重点任务。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12项任务和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投行、直投、资管、PB、衍生品等多业务领域,并通过市场间接影响券商经纪、自营、信用等业务条线。
在这12项重点任务中,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被放在最核心的位置上。投行作为资本市场入口的“守门人”之一,在实体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建设中起到重要的甄别和筛选作用,是一道关键的“隐形门槛”。
在注册制渐行渐近的今天,科创板已经以“类注册制”的方式上市,证监会发审委的监督审查作用被逐渐弱化,而券商投行的重要性持续提升。未来注册制一旦全面推行,券商在一级市场发行过程中将占据很高权重,对项目审核、风险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要求将不断提高。
“十二条”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中多次提及严格审核,防控风险,优化市场增量,如第二条中的“制定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第八条中的“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等,未来券商投行的“硬实力”门槛将逐步提高,综合实力的提升也将对投行业务形成持续正行业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与评级反馈,投行业务的头部化、业务集中化趋势将更为明显。
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也在“十二条”中被多次强调,相关表述在第三条和第五条中集中体现。如第三条中的“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第五条中的“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等,均阐述了相关要求。对外开放提速对证券公司业务开展提出了更高标准,如何面对强大对手,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每个券商都需要面临的问题。
金融市场开放给券商带来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具体来说是资源的竞争、产品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服务的竞争甚至是理念的竞争。目前国内券商和外资券商相比,业务构成有较大差异,产品线较为单一,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任重道远。
如何提升监管效率也是“十二条”中反复提到的问题。第十一条中的“大幅精简审批备案事项,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提高监管透明度”和第十二条中的“推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为未来监管工作指明方向。
监管效率的提升有利于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审批周期的缩短,助力券商业务提速,特别是投行、创新类等对业务周期相对敏感的业务条线受益最大。对风险的防控仍是贯穿证券行业发展全周期的主题,严防业务风险一刻都不能放松。
“十二条”中的第七条专门提及风险“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自从2018年资本市场遭受经济增速下滑和内外多个黑天鹅事件的冲击,券商融资融券、股权质押、债券投资等多业务爆雷,对经营产生极大负面影响。当前证券行业已将风险防控提升至战略层面,对业务风险的排查更加严格高效,证券公司未来经营有望更加稳健,处理风险事件的能力将持续提升。
综合来看,“十二条”为证监会系统未来工作指引了方向,也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条”对证券行业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有望持续提升证券行业的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在更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能够持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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