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私募基金治理 激发创新投资活力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9-09-29 15:26:39

摘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记者周琳)2019年中国母基金峰会暨首届鹭江创投论坛日前在福建厦门召开,与会嘉宾共同探讨新经济与创新创投发展方向。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发表了题为“优化私募基金治理激发创新投资活力”的讲话。洪磊表示,形成私募基金登记备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记者周琳)2019年中国母基金峰会暨首届鹭江创投论坛日前在福建厦门召开,与会嘉宾共同探讨新经济与创新创投发展方向。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发表了题为“优化私募基金治理激发创新投资活力”的讲话。

  洪磊表示,形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的共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表面上看,登记备案是协会审核规则与市场机构行为之间的博弈过程,实质上是行业治理规律与市场发展规律之间的契合与互动。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真正全面准确地认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与发展中的成就和不足。

  从积极方面看,登记备案5年来,私募基金尤其是股权创投基金快速发展,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为创新资本形成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协会在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304家,在备案基金77722只,管理资产规模达13.33万亿元。私募基金持有境内股票市值1.42万亿元,已接近公募基金股票持有规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股权的资产规模达到4.79万亿元。自登记备案以来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0.75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6.03万亿元。2018年当年,私募基金投向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本金新增1.22万亿元,相当于同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6.3%;2019年投向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本金新增2514亿元,相当于同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1.9%。

  洪磊指出,受托管理、组合投资、收益自享、风险自担是基金的基本特征,管理人忠实履行信义义务、为投资人谋求最佳收益是基金行业的专业道德要求。违背基金本质和专业道德要求给私募基金行业带来形形色色的问题,最集中的表现就是管理人登记中的“集团化”问题。

  洪磊表示,三种形态的“集团化”貌似符合自由市场精神,符合“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发展方向,但实质上并不符合基金的本质和基金管理人的专业道德要求,存在变相自融、利益输送等侵害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巨大风险。行业自律应当对危害投资者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将应对此类风险的长效措施纳入行业治理体系。

  此外,无展业能力机构出清问题,单一项目融资、类信贷、资金池等伪资管问题,销售适当性问题,托管职责问题,无序关联交易问题,税收中性和长期投资问题等,也是长期以来困扰私募基金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待逐步解决。

  洪磊认为,上述问题的出现有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一是私募基金制度供给短缺。二是对基金行业本质,基金本源和监管规律认识不足。三是登记备案陷入事务主义,被动对风险围追堵截,工作效能不彰,行业体验不佳。

  资产管理行业以信义义务为基础,对管理人专业能力、内部治理、诚信自律有极高要求。洪磊称,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协会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树立和传递私募基金行业非持牌、受监管、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在登记备案工作中切实平衡好审核质量、办理效率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推动行业充分理解并回归信义义务,防范利益冲突,促进资本形成,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一是进一步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提升合理预期与合规自觉。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公示,让市场评判,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筑牢信义义务专业化市场约束。四是用好大数据信用工具,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夯实差异化、精准化管理基础。五是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落实行业发展正当诉求。六是推动央地分工协调联动,建立司法、行政和自律三位一体治理格局。

  据洪磊透露,协会将于近期发布新版《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备案总体性要求和私募证券、股权基金备案具体要求。年内,协会将进一步细化、量化登记备案标准,将申请登记备案所需全部材料清单及合规要求植入AMBERS系统前台,为申请机构自查自核提供清晰指引。(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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