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私募异常机构公示情形整改情况近日可线上查询!
摘要 根据基金业协会最新公示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0月10日,共有26396家私募管理人,其中被列为异常机构的管理人6060家,占比近23%。近日,异常机构公示情形的整改情况现已在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中显示。 (已整改及未整改的公示信息显示对比图)如上图所示,异常机构公示情形的整改情况已在私募
根据基金业协会最新公示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0月10日,共有26396家私募管理人,其中被列为异常机构的管理人6060家,占比近23%。近日,异常机构公示情形的整改情况现已在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中显示。
(已整改及未整改的公示信息显示对比图)
如上图所示,异常机构公示情形的整改情况已在私募管理人公示页面-机构诚信信息中列明“本异常机构公示情形已整改”字样。
异常机构公示情形可查也就意味着无论是管理人、监管机关还是外部投资人均可通过私募管理人公示信息查询到私募管理人异常情形及异常情形的整改情况。
从被列入异常的后果来看,此举对于已经完成异常整改的私募管理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一方面已完成整改的管理人可以知道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的大概时间,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已完成整改的管理人产品备案申请不再受异常机构情形影响。
1、中基协将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管理人的异常情况,且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整改前,中基协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机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将被中基协作为异常机构公示:
1、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具体的信息报送更新义务包括:
(1)季度报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2)年度报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3)重大事项变更报送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2、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
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情况指: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且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
3、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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