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价值投资违规举牌被罚 辩称“这个锅由犯错员工背”
摘要 和讯网消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对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钱文彦、卢冬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为,新价值投资违规举牌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205万元。经查明,新价值投资担任阳光举牌1号等4只私募产品、以及新价值2期等14只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并对
和讯网消息 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对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钱文彦、卢冬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为,新价值投资违规举牌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205万元。
经查明,新价值投资担任阳光举牌1号等4只私募产品、以及新价值2期等14只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并对所管理账户持股实际行使股东表决权。
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期间,新价值投资通过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及信托计划陆续增持“科恒股份(300340,股吧)”、“大东海A”、“科斯伍德(300192,股吧)”、“天兴仪表(000710,股吧)”(现名“贝瑞基因”)等4只股票,在持有相关股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行为,违法增持金额合计3766.08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新价值投资持有上述股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没有停止增持行为,违法增持金额合计3766.08万。
其中,交易员卢冬妮是上述增持交易的组织实施者,风控总监钱文彦是交易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违规事实,新价值投资并未直接认罚。其在陈述申辩材料提出,“公司相关人员模仿当时其他类似的举牌模式,导致公司出现失误操作,综合当时的监管环境及处罚案例,认为我局的处罚幅度过重,请求仅处罚责任人员不处罚公司,并减免处罚金额”。
简单来说就是,新价值投资认为“这个锅公司不背,由犯错的员工来背”。
但上述申辩被广东证监局予以驳回,广东证监局表示,当事人违法增持的主客观原因并不影响违法事实的成立。
综上,广东证监局认为,新价值投资限制期内买入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钱文彦,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卢冬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新价值投资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文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卢冬妮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是一家以资产管理为主的专业投资机构。2014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