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信托公布延期产品收益权分配方式
摘要 10月14日,记者获悉,由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发行的信远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远36号)于今年8月底违约。延期一个多月后,山西信托于10月12日对投资人以信函的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对此,记者联系了山西信托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并未回复。山西信托公布了投资人对于信远
10月14日,记者获悉,由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发行的信远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远36号)于今年8月底违约。延期一个多月后,山西信托于10月12日对投资人以信函的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
对此,记者联系了山西信托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并未回复。
山西信托公布了投资人对于信远36号收益权的两种分配方式。第一种分配方式,抵债资产分配方式:委托人(受益人)可选择抵债资产进行一次性分配信托受益权本金,分配资产价值按照最终受偿的抵债价格确定;收益视信托资产未来的处置情况进行分配。预计2020年12月底前,山西信托将通知委托人(受益人)选房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差额部分另行协商。
对此方案,山西信托一位投资人对记者称,这种处置方式的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所处置的房产价值面临资产与债权相比,可能出现缩水的情况。但受益人对此也无可奈何。
第二种分配方式,信托受益权转让方式:委托人(受益人)可选择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信托利益。山西信托三年内分批次受让和分配委托人(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本金,在本年度内受让信托受益权本金比例不低于10%:如果资产处置顺利或我司资金宽裕,将提前分配和受让信托受益权本金,收益视信托资产未来的处置情况进行分配。
对此,上述投资人对记者表示,该处置方式的时间拖得太长,而且信托的收益最后根本无法保障。
“虽然对这两种方案不满意,但是与山西信托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山西信托告知只能二选一,或者不选。”投资人对记者吐槽称。
此外,山西信托在给投资人的信函中公布了信远36号的处置进展:“开平市人民法院裁定项目抵押人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我司享有富琳裕邦34842.72万元有抵押债权,富琳裕邦近期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安排‘摇珠’确认选房顺序及选择抵偿资产。”
“我司将积极推进山西省高院通过执行债务人山西沃德建筑工程有限司、担保人庞秋菊名下的资产;处置抵(质)押人山西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晓岚、何日伟,宁文霞的抵(质)押资产以实现信托计划项下剩余债权。”山西信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