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基础产业信托(一)
摘要 基础产业信托是信托公司五大传统业务之一,长期以来是信托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较大。但是,自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出台后,地方政府融资受到限制。此后,不少规范地方政府融资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地方政府融资转向以发行专项债为主,其他融资方式
基础产业信托是信托公司五大传统业务之一,长期以来是信托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较大。但是,自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出台后,地方政府融资受到限制。此后,不少规范地方政府融资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地方政府融资转向以发行专项债为主,其他融资方式受到较大限制。受此影响,基础产业信托的增速放缓,因此2014—2018年在信托资产总额中的占比逐年降低。
2018年末,基础产业信托余额为2.76万亿元,全年新增规模为4 316亿元。对60家信托公司的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信托公司认为2019年基础产业信托的发展会改变前几年持续萎缩的态势。同时,近几年信托公司对基础产业信托的开展方式进行了创新,以进一步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
基础产业信托概况
在我国持续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基础产业建设需要持续投入。近五年,基础设施每年的投资额在10万亿元以上,如此庞大的资金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筹集,而基础产业信托就是我国基础产业投资资金筹集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基础设施投资增长为基础产业信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基础设施投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较长时期以来为我国的经济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也是我国逆周期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2018年上半年,经济增速放缓,为促使经济增速回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稳增长”的作用,中央政府在2018年下半年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我国2016—2018年的基础设施投资相关数据如表13-1所示。
从表13-1可知,2016—2018年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增长率分别为15.67%、13.71%、1.88%,2018年增长率大幅度下降。
(二)2018年前后半年国家相关政策对基础产业信托的影响差异较大
1.2018年上半年的政策制约基础产业信托发展
2018年2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既要开好“前门”,稳步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又要严堵“后门”,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2018年3月1日,财政部等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鼓励各地方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专项债券方式筹集资金。2018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该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本金。这些要求极大地抑制了国有背景信托公司基础产业信托业务的开展。
2018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财金〔2018〕54号),该通知要求:不得约定由政府方或其指定主体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不得弱化或免除社会资本的投资建设运营责任,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最低投资回报或提供收益差额补足,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政府不得为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避免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要加重地方债务负担。
2018年上半年基础产业领域出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极大地抑制了信托公司基础产业信托业务的开展。
2. 2018年下半年的政策有利于基础产业信托发展
2018年7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推动有效投资的措施。会议提出:加快2018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进度,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要对接发展和民生需要,推进建设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
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稳住投资保持正常增长。会议提出:要紧扣国家规划和重大战略,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交通骨干网络特别是中西部铁路公路、干线航道、枢纽和支线机场、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重点工程、技术改造升级和养老等民生领域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地方政府要将专项债券已筹资金落实到补短板项目。
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该文件指出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在金融领域也有较明显的支持政策。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18年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6号),要求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财政部于2018年8月1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72号),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中国证监会核准多个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年下半年出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产业信托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基础产业信托发展概况
(一)产品存量规模同比下降,规模占比掉头回升
截至2018年末,投向基础产业领域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76万亿元,较2017年的3.17万亿元减少了0.41万亿元,同比降低12.9%;改变了前面连续两年增长的态势,增速由正转负。2018年上半年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规模较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下半年的政策倾向虽有所转变,但由于政策效应的时滞性,下半年不同程度地延续了上半年的下降趋势。
2014—2017年,基础产业信托存量规模占比已连续4年下降。2018年,这种情况有所改变。虽然2018年基础产业信托余额比2017年末下降了12.9%,但其占资金信托总量的比例出现了回升态势。新增规模占比为14.59%,较2017年的14.49%上升0.1个百分点。
(二)新增规模下降较快,下半年有所回升
2018年,全国基础产业信托新增规模为4316亿元,较2017年的10 051亿元减少5 735亿元,下降57.06%;2014年以来,基础产业信托新增规模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14—2018年只有2016年增长),且在这五年中,2018年基础产业信托新增规模下降速度最快。
从过去五年各季度的数据来看,一方面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18年第三季度达到最低值,另一方面又出现了较有利的变化,2018年第四季度新增规模为1 162.01亿元,环比第三季度新增信托的876.66亿元增长32.55%,扩大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政策效果开始显现。
(三)基础产业信托规模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不同步
通过表13-1可以看出,2016—2018年我国的基础设施投资只有2018年的增长率低于10%,为1.88%,其余每年均保持在13%以上。对信托业2014—2018年增长数据进行比较,发现基础产业信托的规模增长率远低于整个信托业的增长率,这与近几年国家大力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鼓励政府以发行专项债融资的大环境有关,信托资金在基础设施融资领域的比重逐步降低。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来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限制其他融资方式,导致信托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时在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障碍。
二是信托与发行专项债相比并不具备成本优势。地方政府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专项债,其成本较低;以2018年城投债为例,1月至12月发行成本在5.4%~6.33%,较信托成本要低约3个百分点。
(本文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原创首发,版权归“中国信托业协会”所有,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微信”。)
来源:《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8-2019)》(欲订购本报告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