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公募CIO任用“跑偏”规范指导意见有望年内出台
摘要 证券时报记者刘芬今年6月初左右,多家基金公司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密集公告任用首席信息官(CIO)。但是,记者统计基金公司公告发现,目前,业内共有31家基金公司任用首席信息官。10月8日,太平基金发布首席信息官任职公告后,再无基金公司发布CIO任职公告。业内人士透露,监管层
证券时报记者 刘芬
今年6月初左右,多家基金公司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密集公告任用首席信息官(CIO)。但是,记者统计基金公司公告发现,目前,业内共有31家基金公司任用首席信息官。10月8日,太平基金发布首席信息官任职公告后,再无基金公司发布CIO任职公告。
业内人士透露,监管层已暂停基金公司首席信息官任职,预计年底前会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基金公司任用CIO。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一名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信息官,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据此要求,基金公司纷纷增设首席信息官的新型高管职位。
具体来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即从4月起至5月底,兴全基金、圆信永丰基金等8家基金公司陆续发布首席信息官任职公告。《办法》实施之后,6月有10家基金公司密集公告CIO任职,7月也有9家基金公司公告CIO任职,8月、9月各有两家基金公司公告CIO任职。
目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已实行近半年,在144家公募基金管理人中,已公告首席信息官任职的公司只有31家,占比仅为22%。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符合监管要求的CIO难寻,不少基金公司仍在物色合适的人选。不过,也有业内人士透露,主要是因为监管层暂停基金公司首席信息官任职。
北京一家公募CIO告诉记者,前期个别基金公司对CIO任职理解有误,有虚假任职即不够资格的现象被曝光,还有些IT总监任CIO但没有实际承担高管职务,证监会已暂停基金公司首席信息官任职。证监会将制定指导意见,以帮助基金公司理解监管要求,例如,将进一步明确CIO的任职要求。他预计,指导意见年底前可能出台。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首席信息官要具备三条任职条件:一是从事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其中证券、基金行业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八年以上。二是最近三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三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了解,不少基金公司仍在重金招聘首席信息官。一家招聘网站显示,某公募基金按监管要求的任职条件开出108万年薪招聘C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