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筹广银:政府引导基金的现状与未来

来源:搜狐网 2019-10-24 11:02:00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过去三年,随着国家财政支出方式转变和VC/PE行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引导基金遍地开花,已经成为人民币基金的中坚力量。中国的基金业开始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日前,投中研究院发布的一份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调研报告,调查了近年来政府引导基金在中国的运作管理现状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过去三年,随着国家财政支出方式转变和VC/PE行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引导基金遍地开花,已经成为人民币基金的中坚力量。中国的基金业开始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日前,投中研究院发布的一份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调研报告,调查了近年来政府引导基金在中国的运作管理现状,探究了其最新发展趋势,为政府引导基金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为了探究政府引导基金的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投中研究院于2018年9~12月间对全国具有代表性的30支政府引导基金进行了问卷调研,被调研的30支政府引导基金涵盖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等各地域,涉及各种类型政府引导基金。

现状: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特点

2018年9~12月间,投中研究院对全国具有代表性的30支政府引导基金进行了问卷调研,本次调研采用问卷形式,调研对象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30支政府引导基金,涵盖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等各级别的政府引导基金。参与调研的30支政府引导基金中,具有创业投资引导属性和产业投资引导属性的基金均超过50%,具有天使投资引导属性的基金也接近40%。政府引导基金通常同时具有多重属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成为主要类型。参与调研的引导基金所投资的子基金类型主要是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样本中超过90%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其次约有50%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天使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

中筹广银:政府引导基金的现状与未来

调研结果显示,36.67%的政府引导基金实际管理规模超过百亿,其中,规模超过200亿元的比例占20%。另外,管理规模小于20亿元和管理规模超过百亿元的引导基金数量相当,都约占40%。管理规模小于10亿元的引导基金数量占比为23.33%。从总体来看,政府引导基金实际管理规模呈现两级化的现状,并且多地政府引导基金开始进入百亿规模阶段。超过80%的引导基金,其财政资金实际放大倍数大于四倍,其中,放大倍数大于五倍的占50%,放大倍数介于四到五倍之间的约占33.33%,另外,放大倍数小于四倍的低于17%。政府引导基金可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本。

调研结果显示,近三年来,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在运作和管理方面呈现出以下共性。

在子基金评价指标方面,调研结果显示,将近100%的被调者表示政府引导基金评估子基金时会将GP团队素质、过往业绩和投资策略作为主要指标。这说明政府引导基金将对GP团队,即对人的考察放在第一位,这与市场化的母基金不谋而合。90%的被调者认为风险控制影响着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评估,超过80%的政府引导基金认为激励与分配机制,GP治理结构和GP股东背景也影响其对子基金的评估,73.33%的政府引导基金认为子基金LP背景也是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超过六成的政府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GP共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三人,政府引导基金希望团队成员之间拥有较为成熟的合作关系。超过70%的政府引导基金要求管理机构有三个以上过往投资项目成功退出经验。超过90%的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关键人有明确的最低要求。100%的被调查者表示政府引导基金在筛选团队时偏好拥有股权投资经验的团队,超过六成的政府引导基金偏好团队拥有企业管理经验。46.67%的引导基金要求GP在管基金总体投资进度不低于70%,并且政府引导基金更倾向于GP在当地有常设机构或团队。70%的政府引导基金认为GP在当地无常设机构或团队会对子基金的管理产生消极影响,90.48%的被调者表示投资进度慢和沟通效率低是GP在当地无常设机构对子基金管理产生的两大消极影响,另有80.95%的政府引导基金认为GP在当地无常设机构会难以达到返投比例从而对子基金的管理产生消极影响。

在子基金融资方面,政府引导基金偏好募资进展已落实70%以上的子基金。本次参与调研的政府引导基金中,40%的政府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除引导基金以外的社会资金已到位或子基金已成立运作,申请引导基金以增资形式进入。76.67%的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社会出资份额落实70%及以上,另有20%的政府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社会出资份额落实50%至70%。政府引导基金普遍要求GP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为1%至1.5%,而对GP的关联方作为LP出资则无明显偏好,超过五成的政府引导基金表示GP关联方出资一定比例对GP出资要求的影响视情况而定,另有40%的政府引导基金认为GP关联方的出资不会使其降低对GP出资的要求。但是,近五成政府引导基金要求GP实缴资本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另有23.33%引导基金的最低实缴要求是500万元人民币至1000万元人民币。

在子基金管理方面,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主要集中在15%~30%,90%的政府引导基金希望加入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拥有投票权。93.33%的政府引导基金可以帮助子基金投资企业对接政府资源,其中可以为GP提供办公用房、提供子基金规模发展奖励、清算利益让步的政府引导基金比例相当,同为36.67%。50%的政府引导基金可以帮助被投资对象获得税收优惠,60%的政府引导基金可以提供股权退出让利。给予GP一次性风险补贴支持或其他投资补贴的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占比为20%。超过40%的政府引导基金偏好“参与分红,在约定年限内享有回购权利”的分红机制。

在子基金返投方面,超半数的引导基金按出资金额作为返投比例计算基数。若按子基金总规模计算,50%被调机构对返投比例的最低要求为子基金总规模的40%至60%;若按引导基金出资额计算返投基数,35.29%的被调机构最低返投要求为不低于两倍引导基金出资额;若按扣除相应比例管理费后实际可投金额计算,超过70%的机构要求返投不低于两倍。返投认定范围主要为注册在当地的企业和外地招商落地当地的企业。

发展趋势:未来三年走向

未来三年,中筹广银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走向主要受宏观经济增长和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影响,呈现出以下趋势:

调研结果显示,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正在从传统集中走向新兴多元化。93.33%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于医疗健康和TMT新兴领域,60%的政府引导基金投向材料能源领域。政府引导基金延续过往的热门投向,集中于医疗健康、TMT和材料能源领域。但从46.67%的政府引导基金投向新零售等领域,看到政府引导基金的投向开始走向多元领域投资。未来三年政府引导基金还是倾向去投资较为熟悉的领域。90%以上的政府引导基金延续过去投向,继续在医疗健康和TMT进行投资。53.33%的政府引导基金投向环保、公共事业领域,显示了政府引导基金开始布局未来新兴领域。此外,政府引导基金未来三年对教育和金融这两个领域的关注呈现出增长态势。

在资金的募集上,半数被调机构募资将受到资管新规冲击,但也有20%的政府引导基金不受本次资管新规的影响。总体上看,在募资难的背景下,资管新规给政府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的募资增加了一定难度。选择替换出资方,从家族基金、市场化母基金、高净值个人等渠道募集资金,或者缩小募资规模的政府引导基金或子基金各占60%。这一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政府引导基金应对资管新规有进退两种选择:一是替换出资方,保证募资的规模;二是直接缩小募资规模,稳步发展。其中,约30%被调引导基金开始考虑尝试与境外LP或GP合作设立基金。约30%被调引导基金开始考虑尝试与境外LP或GP合作,43.33%的政府引导基金暂时不明确是否允许境外LP投资子基金,可以看出政府引导基金对于境外LP是一个谨慎积极的态度。70%的政府引导基金暂未明确境外LP的最大持股比例限制。政府引导基金对境外LP持股比例持较为谨慎态度。50%的政府引导基金暂不考虑允许境外机构申请成为子基金GP,另有30%的政府引导基金开始考虑允许境外机构申请成为子基金GP,这一调研结果显示,本土政府引导基金对境外机构成为专业GP的能力和适应力持谨慎态度。

在创新模式上,70%的政府引导基金考虑的创新模式为设立子基金跟投模式,46.67%的政府引导基金选择设立直接投资基金模式,20%的政府引导基金选择设立S基金模式,进行私募股权的二次转受让。可以看出国内政府引导基金开始逐步发展私募股权二手份额转让市场。政府引导基金对于是否跟投持谨慎积极态度,36.36%的政府引导基金偏好小于15%的跟投比例,36.36%的政府引导基金暂无明确跟投比例。45.45%的政府引导基金偏好直接跟投模式,此外,45.45%的政府引导基金倾向于根据子基金及项目需求,灵活安排跟投,该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政府引导基金的跟投模式都比较灵活多元。调研结果显示,对于“若政府引导基金单独成立引导基金实体跟投,是否会在子基金层面安排团队跟投”这一问题,半数政府引导基金选择会有小于5%的子基金层面跟投,其余半数的政府引导基金表示不会在子基金层面安排团队跟投。其中,36%的被调机构已经设立直投子基金,在已经设立直投子基金的引导基金中,45.45%的引导基金已设立直投子基金数量为一支,18.18%的政府引导基金已设立直投子基金的数量为二至三支。已设立直投子基金的数量大于五支的政府引导基金为27.27%。80%以上的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直投子基金的投资方向倾向于医疗健康、TMT和材料能源领域。此外,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直投子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还包括新零售、教育和环保领域。

在返投比例设置方面,60%的政府引导基金GP返投比例基本能满足引导基金要求,但仅有26.67%的政府引导基金GP较好地满足引导基金返投比例要求。同时,有近一半的GP希望引导基金调低返投比例。若GP无法满足返投要求,超半数引导基金会采取前置审批或投委会否决外地项目。

在退出展望上,政府引导基金对未来中国VC/PE市场退出前景持审慎态度。调研结果显示,仅有16.67%的引导基金对未来投资基金的退出前景表示乐观,认为退出渠道有望拓宽,不担心退出问题。23.33%的引导基金表示退出情况不乐观。60%的引导基金对退出前景持谨慎观望态度,需要根据未来形势再做判断。超半数被调机构对2018年中国VC/PE市场基金内部收益率持审慎态度,预计内部收益率在10%~15%区间,此外26.67%的引导基金表示暂时无法确定基金内部收益率。仅有10%的机构预测2018年中国VC/PE市场基金内部收益率能达到20%~25%。其中,A股IPO审核是影响引导基金出的首要因素。投资机构退出的首选路径为IPO,80%的被调引导基金表示,A股IPO审核趋严对VC/PE的影响已经显现。53.33%的引导基金认同国有股转持新规解除了束缚在国资控股投资机构Pre-IPO业务上的枷锁。36.67%的引导基金认为反垄断审查是并购退出成败的关键。33.33%的引导基金看好GP可借道CDR实现中概股项目退出与股票套现。此外,33.33%的引导基金相信整体金融环境及社会融资形势等其他因素影响政府引导基金退出。53.33%的引导基金认同国有股转持新规解除了束缚在国资控股投资机构Pre-IPO业务上的枷锁。

中筹广银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产业引导基金和PE私募股权类基金为主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已经成功发行中筹广银转赢类私募基金。中筹广银一直紧跟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方向,公司重点关注高新科技、新能源、生物工程、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优先配置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中,助力企业成长,为中国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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