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承诺 中天嘉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再被叫停
摘要 时隔6个月,又一家基金销售公司被暂停相关业务。10月9日,中基协发布一则公告称,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嘉华”)在被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期间,仍派员工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再次被暂停此类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 此外,记者注意到,今年被暂停相关业务的3家基金销售公司,
时隔6个月,又一家基金销售公司被暂停相关业务。
10月9日,中基协发布一则公告称,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嘉华”)在被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期间,仍派员工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再次被暂停此类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
此外,记者注意到,今年被暂停相关业务的3家基金销售公司,均为二度违规。违规原因包括夸大或片面宣传基金产品、在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风险隐患等情况。
1 违背承诺
中天嘉华早在2018年初便已被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去年1月,中基协表示,中天嘉华存在三大问题,集中在内控机制、宣传推介、关联公司方面。
从内控机制上看,中基协认为,中天嘉华的展业独立性不够,表现在公司法人及总经理兼任关联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且劳务关系不在公司。此外,还与关联公司共用“中天嘉华”商号。
在宣传推介方面,中基协明确指出,中天嘉华违规代销具有预期收益率性质资管计划,对私募产品推介信息管控不严。
而从关联公司情况上看,中天嘉华的关联公司未取得资金销售资格,却公开推介私募基金产品。中天嘉华对此行为不但未予管控,而且还与关联公司存在不正常业务往来等违规行为,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
因此,中基协决定暂停中天嘉华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6个月。即从2018年1月至9月期间,中天嘉华不得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中天嘉华对此自律措施却“阳奉阴违”。在整改过程中,中天嘉华向协会提交了《承诺函》,承诺“在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期间,未开展任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但事实“严重不符”。中基协近日发文称,在暂停相关业务期间,中天嘉华仍派员工参与关联机构“北京中天嘉华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且此关联机构并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因而,中天嘉华的相关业务再次被暂停。中基协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协会自律规则规定,不符合协会对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要求。因此,决定暂停该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并现场验收合格。
2“揭秘”中天嘉华系
中天嘉华不仅仅是一家基金销售公司,其背后的“中天嘉华系”包含A股上市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咨询公司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天眼查显示,中天嘉华是北京中天嘉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嘉华通信”)全资子公司。嘉华通信还100%控股“北京中天嘉华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优财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中天嘉华部分股权结构图)
而从高管情况上看,刘英魁是嘉华通信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为17.92%。此外,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刘英魁还是上市公司“中嘉博创(10.150, 0.05, 0.50%)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中天嘉华集团旗下还有一家私募机构。天眼查信息显示,刘英魁是北京中天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华资产”)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9%。根据中基协信息,嘉华资产登记于2014年11月,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该私募机构已备案了53只产品,其中40只正在运作。
3 未来将迎更严监管
今年以来,中基协在暂停私募基金销售业务名单上新增了3家机构。除中天嘉华外,还有3月份被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大泰金石”)和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财路基金”)。
具体来看,财路基金涉及三大违规行为:一是在销售人员资格管理方面,有员工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二是缺乏适当性管理制度,如未制定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方法的相关制度;三是销售业务违规,如多只基金产品未经评级或评级不达标就上线销售等。
而去年6月,财路基金便因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同样涉及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和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
再看大泰金石,其存在五大违规行为:一是在信息报送方面,在首次开展私募基金销售业务时,未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二是在适当性管理方面,向不合格投资者提供宣传推介服务等;三是在宣传推介方面,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产品等情形;四是在业务流程方面,未对部分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五是在信息技术方面,未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演练等。
其实,早在2016年6月,大泰金石就因存在三大违规行为,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但并未被叫停基金销售业务。综合来看,两次违规均在宣传推介方面出现问题,如有产品的过往宣传推介材料未报备,部分产品关于过往业绩的披露不完整等。
可见,未来基金销售机构将迎来更严监管。对此,某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表示,“当前基金销售行业在合规方面应做好两点:一方面,制定严格的合作基金公司筛选机制,确认销售的基金产品为持牌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去发行和管理的产品。另一方面,产品宣传必须合规,向投资者宣传产品时,还要做好投资者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匹配”。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