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资波动性降低 关注点转变 私募基金投资更趋理性
摘要 近两年,受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私募股权基金的募资规模呈现明显下滑,但募资波动性有所降低,投资日趋专业化,市场更趋理性。同时,在科创板促进下,私募基金的关注点加速从商业模式创新,转变为聚焦研发驱动的科技创新和原始创新——日前,由投中信息、投中网联合主办的第13届中国投资年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今年第三
近两年,受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私募股权基金的募资规模呈现明显下滑,但募资波动性有所降低,投资日趋专业化,市场更趋理性。同时,在科创板促进下,私募基金的关注点加速从商业模式创新,转变为聚焦研发驱动的科技创新和原始创新——
日前,由投中信息、投中网联合主办的第13届中国投资年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我国境内约有356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总规模达到971亿美元,预计全年会低于2018年的数据。
募资规模明显下滑
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四个主要“赛道”。近两年,受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私募股权基金的募资规模呈现明显下滑。
不过,其中也不乏亮色。私募基金投资中平均每年的单笔披露投资规模呈现持续提升态势。今年以来,平均单笔投资规模为3142万美元,而2018年、2017年分别是2922万美元、2000万美元。从私募股权投资回报率看,A股市值排名前30的公司,剔除央企和大型银行股,今年以来A股的平均回报率达55%。外资类私募股权基金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正在增加对中国股权投资的布局。未来,大型外资机构将继续调高在中国的配资比例。
投中信息创始人陈颉认为,目前私募市场呈现这样的趋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资波动性有所降低,一级市场更趋理性;募资端的马太效应凸显,前十大私募基金公司的募资规模占整个市场募资规模的65%左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呈现规模化发展,投资日趋专业化;外资私募机构持续加码中国市场。
引导基金方兴未艾
在私募股权基金市场更趋理性的情况下,政府引导基金异军突起。投中研究院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共成立1311只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自身总规模达19694亿元。政府引导基金母子基金群(含引导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总规模约为82271亿元。2012年至2018年期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增加1092只,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9.09%;设立引导基金自身总规模增加17971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8.74%。与2015年和2016年的高速增长相比,2018年及今年上半年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自身总规模增速有所放缓。
政府引导基金常见的运作模式有5种:一是委托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政府投资平台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二是委托地方国有创投企业负责引导基金管理运作;三是委托外部专业市场化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管理;四是成立独立的事业法人主体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五是成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由公司制引导基金自行管理。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副总经理陈涛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应更多侧重发挥引导作用,引项目源过来,而不是代替作用。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为例,即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端的硬技术,引导投向前端的原始创新,引导北京的高精尖产业化项目落地。
不过,业内专家表示,也要注意政府引导基金发展中的挑战和问题。在激励机制方面,引导基金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规划和落实,以避免优秀管理人才流失;在退出方面,基金估值方式不一,账面价值高但现金返回比率低,子基金存在退出延期现象;在基金管理方面,引导基金投资决策效率有待提高,基金绩效高频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落实,基金对产业的带动作用不达预期等。
把握科创板机遇
今年境外市场基金退出业绩表现一般,国内科创板市场让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眼前一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介绍,截至今年9月30日,共有33家公司登陆科创板,其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31家科创板公司,共有320只产品参与投资,投资本金达189.76亿元。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0.75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6.03万亿元。
投中研究院院长国立波认为,科创板的落地将有力促进科技创新类企业的发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逻辑的转变。私募基金的关注点加速从商业模式创新,转变为聚焦研发驱动的科技创新和原始创新。未来,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等硬科技领域,有望诞生更多的科创“独角兽”企业以及科创“瞪羚”企业,它们将成为推动我国更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展望未来私募基金的发展,国立波表示,今后,在激励体系方面,要继续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薪酬待遇,完善跟投机制;在返投比例方面,在有条件情况下,建议适当放宽对子基金返投比例认定范围要求,吸引更多社会出资人参与;在估值方面,应继续完善建立子基金估值体系,根据不同子基金的发展阶段选择估值方式;在绩效考评方面,选用专业第三方对子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及时跟进子基金的运营和治理情况;在容错机制方面,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引导基金容错机制。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