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套路|发现募资环节的猫腻 让“伪私募”无所遁形
摘要 私募投资时,应将风险防范于前,因为一旦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往往已造成了实质的损失。因此,如何在投资前发现“伪私募”的不良意图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私募基金的募资环节,“伪私募”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往往会突破合规性进行募资。这时,只要你发现以下这四个情况:公开宣传,投资者不达标,突破投资者人数上
私募投资时,应将风险防范于前,因为一旦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往往已造成了实质的损失。因此,如何在投资前发现“伪私募”的不良意图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私募基金的募资环节,“伪私募”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往往会突破合规性进行募资。这时,只要你发现以下这四个情况:公开宣传,投资者不达标,突破投资者人数上限,不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匹配,请转身离去,以免落入“伪私募”的套路。
私募基金姓“私”,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推介、宣传、打广告。买私募更不是买菜,没人会在马路上发传单招揽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文禁止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一旦你在公共场合看到私募的宣传材料,那么他就已经涉及违法了。
还记得跑路的快鹿投资吗?各种高调的对外宣传,又是请明星代言,又是高频地品牌露出。
但事实上,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投资者了解相关法规,怕是根本不会着了它道。
“伪私募”为了圈到钱,必须降低投资门槛,才能让更多投资者进去设计好的圈套。
但是,私募基金规定投资者必须是“合格投资者”,并具备相应条件和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
根据规定,个人合格投资者应满足下列条件:
为了实现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就有私募怂恿非合格投资者拼单购买私募,通过代持或私下协议的方式让投资者绕过合格投资者审查进行投资。
不少对私募基金了解甚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社会群众被眼前收益所诱惑,纷纷联系亲朋好友掏出自己的血汗钱,一旦发生风险,身边的人也将离自己而去。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只契约型基金的累计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单只合伙型基金累计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但“伪私募”为了突破人数限制,比如通过加盟连锁、特邀合伙伙伴、成立多个合伙企业等多种手段,代销其基金给更多人。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当属“中晋合伙人”,中晋为了突破私募投资人数上限,成立数百家关联的合伙人公司,让投资人以合伙人的形式参与股权,最终暴雷时,其受害者高达13万。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同样规定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做好风险测评(针对投资者)和风险评级(针对私募基金产品),把适当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投资者在认购前,应关注是否有风险测评环节,否则可能有超出承受能力的损失。
由于“伪私募”担心该环节会打消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故而他们会有意无意跳过该环节,或是走走形式敷衍过去,这那便是心里有鬼。
以上便是“伪私募”在募资环节容易暴露的问题,一旦上述四种情况,请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
当然如果遇到那些隐藏较深的“伪私募”,特别提醒您使用财查到APP对其“查公司、查产品、查高管”,用金融科技为自己的投资保驾护航,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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