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债转股多政策呼之欲出
摘要 市场化债转股更多重磅政策落地在即。《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7月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后,包括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等多项政策正有序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目前酝酿得较为成熟,或在不久后正
市场化债转股更多重磅政策落地在即。《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7月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后,包括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等多项政策正有序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目前酝酿得较为成熟,或在不久后正式出台。与此同时,市场化债转股资产集中交易试点目前也在推进,部分交易场所已经具备了一定软硬件条件,首单市场化债转股资产挂牌交易为时不远,或在年底前实现。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自两年前启动以来至今已取得不小进展,项目落地速度也不断提升。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增量、扩面、提质”,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等一直是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根据《要点》,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行司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记者了解到,作为“股权投资国家队”,目前中、农、工、建、交五大行对旗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等建设的初步规划已经完成,虽然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程度,但正在与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及考核体系逐渐区分。据了解,当前五大行AIC约超过50%人员是外聘自信托、券商及私募等非银机构。“AIC成为更成熟的股权投资机构是个持续的过程,下一步会在落实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建立起与股权投资相适应的机制体制。”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
《要点》还涉及进一步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债转股的渠道。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不够充分一直是市场化债转股痛点之一,也是监管部门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某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债转股过程中,最大的痛点就是投资资金来源缺乏、长期资金募集较难。“传统形式的资金是需要刚兑或者类刚兑的,但债转股投资是另类,投资风险比较大,这就需要引入一些能够打破刚兑的资金,比如银行理财、私行资金等。在这方面,资金能否和资产匹配起来是一大关键。”他说。建信投资研究主管韩会师也表示,在刚兑预期未被全面打破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期限长、收益不确定的股权投资仍存较大疑虑,此时能够有大规模的、中长期限的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对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稳步发展十分重要。
记者获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已经酝酿得较为成熟,而按照《要点》的要求,未来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也将被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
另外,市场化债转股资产集中交易试点也在有序推进,部分股权交易场所已完成软硬件测试达到交易条件,有可能率先成为试点交易场所,并可能设立专门板块进行债转股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一直在持续发力,但债转股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有待政策进一步予以解决。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为例,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进一步降低债转股的风险资本占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银行债转股子公司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现在都是银行100%控股,所以要进行并表监管。如果按照表内持有股权一样去计算风险权重的话,那在债转股过程中会加剧银行的资本负担,银行参与债转股的动力会下降。曾刚建议,可考虑在计算风险权重时,让银行在实施转股前和转股后的资本损耗一致,均按照100%的权重来计算,这样至少可以保证银行的动力。
此外,在加快债转股市场化定价方面也有待政策进一步发力。相较于债权的信用定价,转股的股权定价并没有清晰的参考标准,通常由地方国资委和AIC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估价,而二者价格时常难以得到统一。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王佳丽表示,目前成功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多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未来可以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来提高转股对象的信息透明度,从而提高定价水平。同时,还应建立投资机构与国资委共同评估的体系,以及相关人员的尽职免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