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发展监管科技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益举措
摘要 “当前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程度日益紧密,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持续延展,金融账户数据的关联性、交互性不断增强,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间断性越发明显,金融风险构成的交叉性和复杂度更加突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今天在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发展监管科技是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支撑,是完善
“当前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程度日益紧密,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持续延展,金融账户数据的关联性、交互性不断增强,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间断性越发明显,金融风险构成的交叉性和复杂度更加突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今天在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发展监管科技是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支撑,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有益举措,符合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方向。
在李东荣看来,监管科技主要是从监管角度出发,以金融监管数据为基础要素,综合运用各类科技手段,有效优化监管流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从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来实现金融监管的目标。
谈及下一步发展监管科技、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的方向,李东荣建议,首先,监管科技是一项涉及金融、科技和社会公共治理的跨界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深化对监管本质和科技规律的认识,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发展中国特色监管科技提供研究支撑。在这个基础上,把握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继承与创新等关系,加强监管科技领域基础设施、数据标准、运行模式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其次,要积极深化科技应用,针对经济金融风险的新特征、新变化,将科技驱动优势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金融监管的全链条,依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公共数据融合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逐步实现监管规则的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功能。
“监管科技是金融监管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产物,监管为本,科技为器,制度为基,三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李东荣说,应注重对侧重于机构监管、事前监管、分业分段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与时俱进地进行适应性改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建设。
此外,李东荣谈到,监管科技涉及架构转型、系统改造、技术研发等诸多方面,需要较大规模和较为长期的资源投入,因此,要加大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作用,重点支持监管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重要成果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