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股权管理趋严 《暂行办法》引发行业热议
摘要 原标题:信托股权管理趋严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实习记者樊融杰上周末,银保监会发布了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暂行办法》一出,立刻引来了行业人士的相关解读。不同于以往信托公司股权管理的规章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当中,比如《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
原标题:信托股权管理趋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樊融杰
上周末,银保监会发布了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暂行办法》一出,立刻引来了行业人士的相关解读。
不同于以往信托公司股权管理的规章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当中,比如《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暂行办法》对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进行了一个非常系统化的要求。
相较目前国内的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同为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行业公司的数量是最少的,目前正常营业的信托公司仅68家。尽管经营主体相对较少,但因其主要服务于高净值客户,营业范围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债权市场等多个金融领域,且有信托制度加持,信托牌照的的价值不言而喻。
因信托业务属于私募性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只能根据信托公司公开的年报对信托公司公司治理有部分了解。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未登陆资本市场;少数信托公司与母公司一起在A股市场登陆,披露的信息有限;广大投资者只能借助陕国投、安信信托、山东信托等3家整体登陆资本市场的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对信托行业公司治理管中窥豹。
在这种情况之下,未按规定托管股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股东滥用职权、股东关系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信息披露不足导致管理透明度不够高等也就成了部分信托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今年9月,某信托公司推进实际控制人阳光化工作受到了相关监管部门、财经媒体的关注,尽管如此,至今该信托公司仍未就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对外明确披露。
在本次《暂行办法》中就有关于实际控制人阳光化的规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信托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应逐层追溯至最终受益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此外,对于关联交易、建立与股东风险隔离机制等一系列的要求在本次《暂行办法》中都有明确要求。
当然加强监管不是目的,如何让信托公司健康、长久的发展,并最终让实体经济获益才是最终目的。正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考虑到信托业曾历经多次清理整顿,其股权管理特征、风险特征、监督管理体系与商业银行差异较大等因素,一些股权管理突出问题仍无法通过现行制度安排予以解决。因此,为弥补制度短板,借鉴国内监管实践并结合信托业发展实际,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暂行办法》,以促进信托股权管理乱象的有效治理,提升信托业股权监管质效。
股东作为信托公司开展业务的第一推动力,也是股权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本次《暂行办法》中被明确了职责,并对其形成了非常明晰的规范。
从长远来看,《暂行办法》不但利于加强信托公司股权治理,还能进一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信托行业的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