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科普】一文读懂保险资产管理行业
摘要 在大资管行业中,多数人会关注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等规模较大的领域,而对诸如保险、期货等非主流领域则关注较少,事实上政策层面可能也是同样的看法。一、《保险资管新规》的五大重点保险资管产品在性质上定位私募、法律关系为信托,因此其不属于清算财产,且投资范围较广(可在35%的比例内投非标、也可
在大资管行业中,多数人会关注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等规模较大的领域,而对诸如保险、期货等非主流领域则关注较少,事实上政策层面可能也是同样的看法。
一、《保险资管新规》的五大重点
保险资管产品在性质上定位私募、法律关系为信托,因此其不属于清算财产,且投资范围较广(可在35%的比例内投非标、也可投权益类资产)。2019年11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只是大资管行业政策框架中的余热,基本上遵循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基本框架。
(一)保险资管产品财产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即独立于相关机构和个人的其他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这也应是大资管行业的基本法律关系。
(二)保险资管机构可以聘请私募基金等合作机构作为投资顾问,但与投资顾问进行首次合作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合作情况报告给银保监会。这里的投资顾问不得承担投资决策职责 ,不得直接执行投资指令,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产品端来看,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有债权投资计划(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债权和不动产债权两类)、股权投资计划、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公开市场品种)等几类,且只能是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产品,其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与106号文一致。
(四)投资端来看,保险资管产品由于是私募产品,所以投资范围很广,除标准化产品外,还包括交易所ABS、银行间CLO与ABN、公募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不能直接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权益类资产等等,但可以投资非标(需满足不高于净资产35%的要求、这个和理财子公司的规定相一致)。
(五)销售端来看,保险资管机构可以自销,也可以委托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代销,但不能委托其它机构代销。
二、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六大特征
(一)行业规模:不到3万亿
1、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68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4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2万亿元。
2、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2019年,保险资管产品的注册规模分别为2706.13亿元、3174.39亿元、5085.47亿元、4547.26亿元和2533.14亿元,相应发行的产品数分别为121项、152项、217项、213项和145项,分别合计1.80万亿元和727项产品。
3、2019年以来保险行业私募基金还发行了四只私募基金产品,规模达到850亿元。
(二)基础设施:中保协、保交所、中保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
基础设施方面可以参照其它资管行业来理解,如银行业的中银协、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信托业的中信协、中信登以及基金业的中基协、交易所等等。
1、保险资管行业的基础设施主要有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上海保险交易所(负责产品交易)、中国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负责产品登记)、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前面三个分别可以简称为中保协、上海保交所和中保登,其中第三个可以称为保险资管产品的登记交易平台,且中保登为上海保交所的子公司。
2、目前各类资管行业均在对本领域的资管产品进行估值,如2019年9月10月上海保交所下属的中保登与中债登合作保险资管产品的第三方估值、2019然后10月14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发布中债理财资产传值等等。
(三)产品端:期限较长、单只产品规模较大,基本不存在“期限错配”问题
1、保险资金本身具有长期性,一般不会有106号文中重点约束的“期限错配”问题。因此,针对保险资管行业的绝大多数政策在方向上均是鼓励的。其实,可以从保险资管产品的规模上来推测其具有长期性这一特征。
2、2015年以来注册的全部产品规模也仅1.80万亿元,但目前保险资管产品的余额却达到2.68万亿元,这意味着目前的存量产品中仍有较多是在2015年之前发行的,因此保险资管产品的期限一般比较长,也就不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
3、一般的资管产品,单只规模能够超过10个亿已经算很不错了,但在保险资管领域,10个亿的规模显得特别不起眼,其单只产品的规模基本均可以达到20亿元左右,保险私募基金的规模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亿元。
(四)投资端:性质上属于私募的保险资管产品有点像信托,投资范围较广
1、保险资管产品由于在性质上为私募产品,不必受制于公募产品的条条框框,因此其投资范围更像信托计划,几乎可以投资所有的债权与权益领域,但也正是由于其产品端期限较长,因此其在资产的选择上通常以长期限为主,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2、保险资管产品同样分为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认购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和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投资人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单一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和单一信托计划和集合信托计划比较像。
(五)销售端:保险资管产品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关联方,因此收益上更为追求稳定性
保险资管产品目前规模尚不到3万亿元,市场上对保险资管行业的关注也比较少,这主要是因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目前主要面向关联方发行产品、募集资金,因此虽然其投资范围和信托计划相当,但也会更加追求收益上的稳定性,并不以收益为第一追求目标。
(六)行业成员:27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10家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
1、目前我国共有27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其母公司均为保险公司,因此我们前面所提及的关联方也均为保险公司,也即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基本上均源于其保险公司。
2、最早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03年,即人保资产管理和人寿资产管理,随后在2003-2006年期间合计共成立9家,分别为华泰资产管理(华泰保险集团)、中再资产管理(中国再保险)、平安资产管理(平安保险)、泰康资产管理(泰康保险集团)、太平洋资产管理(太平洋保险)、新华资产管理(新华人寿保险)以及太平资产管理(中国太平保险控股)。
3、2007-2010年由于内外环境较为复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批设暂缓,2011年才得以重启,但在2017-2018年期间又被暂缓,直到2019年,才有两家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批,即工银安盛资产管理以及交银康联资产管理。
4、除27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外,还有10家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2015年9月1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明确了保险机构可以设立私募基金,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
截至目前共有10家保险私募机构,分别为光大永明资产、阳光资产、国寿投控、平安资产、泰康资产、华夏久盈资产、中再资产、华安资产、华泰资产等。
三、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空间较大、仍需深入挖掘
(一)目前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规模尚不到3万亿元,远远低于银行业和信托业的20余万亿元规模,更不及私募基金领域的12万亿元,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中,保险资管行业也仅比期货领域好一些,非常需要反思。
(二)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规模接近20万亿元,而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规模也才7300亿元,但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余额超过22万亿元,可见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潜力远未发挥出来,即便资金全部来源于关联方,也尚有17万亿多亿的空间待挖掘。
(三)目前保险资管产品的定位为私募,且单只产品的规模远远高于其它资管领域,其投资范围也并不明显优于保险公司自身,收益上更无法和信托公司相比,因此保险资管行业虽有空间,但始终难以发挥出来,这是摆在当前的最大问题。由于保险资管产品的期限较长,基本上不存在有悖106号文的内容,因此在政策上我们认为给予适当倾斜,即投资端定位于私募、销售端则可以适度考虑定位于公募、产品端则可以像信托看齐,以打开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珠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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