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首个中央文件出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新规落地
摘要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新规落地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意见》要求,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新规落地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意见》要求,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完善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要求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项目时,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首个中央文件出台
民企高质量发展迎来新契机
12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备案须知》丰富细化为三十九项,进一步明晰私募基金的外延边界、重申合格投资者要求、明确募集完毕概念、细化投资运作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型基金提出差异化备案要求。
为确保平稳过渡,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协会于2020年4月1日起,不再办理不符合《备案须知(2019版)》要求的新增和在审备案申请。2020年4月1日之前已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从事《备案须知(2019版)》第(二)条中不符合“基金”本质活动的,该私募投资基金在2020年9月1日之后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到期后应进行清算,原则上不得展期。
银保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利用
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发布了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等的最新成果和主要举措。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将引导各类商业银行细分客户群体,避免“垒小户”,形成既相互竞争,又各有侧重小微金融市场格局。支持政策性银行通过转贷款方式与中小商业银行合作,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鼓励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巩固已经初步形成的“能贷、会贷”局面。
非公开发行债券负面清单来了
16种情形被“禁止”
12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此次修订定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明确16种情形被"禁止"。其中包括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以及主管部门认定的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在内的五类特殊行业或类型的发行人。
中国结算:股票类业务最低
结算备付金比例降至18%
12月20日,经履行向证监会报告程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正式发布《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将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收取比例由20%降至18%。
证监会表示,优化结算备付金收取制度,旨在平衡好交易结算过程中安全、效率、成本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交易结算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证监会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
新三板深改进入落地阶段
12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次修改《公众公司办法》立足于服务新三板改革,重点围绕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优化定向发行机制等改革内容进行针对性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向新三板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实行保荐、承销制度。二是优化定向发行制度,放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35人限制,推出自办发行方式。三是优化公开转让和发行的审核机制,公司公开转让和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出具自律监管意见,证监会以此为基础进行核准。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原则,明确公司治理违规的法律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
第一家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1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东方汇理资管出资比例为55%,中银理财出资比例为45%。
这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是落实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将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资管机构在经营理念、运营管理机制、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发挥中方股东在渠道、客户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深入理解和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长处,进一步丰富资管市场主体和产品种类,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目前,还有其他国际资管机构正在与有关银行理财子公司沟通,协商合资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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