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 网信证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来源:第一财经 2019-05-17 17:38:00

摘要
5月17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初步查明其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存单,部分资金转入关5月17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初步查明其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存单,部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买卖股票等,有关案件情况将及时公布

5月17日, 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初步查明其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存单,部分资金转入关

5月17日, 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初步查明其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存单,部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买卖股票等,有关案件情况将及时公布。

1、证监会:康美药业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

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我会当即立案调查。12月29日,康美药业披露有关信息。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近日,我会已对公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有关案件进展情况,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证监会对3宗内幕交易案做出行政处罚

近日,甘肃证监局依法对吴惠贤内幕交易“友讯达”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89,936.07元,并处以869,808.21元罚款;云南证监局依法对文丽辉内幕交易“八菱科技”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2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曹志亚内幕交易“海航基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4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吴惠贤在友讯达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利用本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友讯达”,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文丽辉在八菱科技拟收购江苏赛麟资产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利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八菱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曹志亚在海航基础拟参与海南铁路混改事项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卖“海航基础”。

证监会将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3、证监会:网信证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近期,我会日常监管发现网信证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净资本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已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辽宁证监局在前期持续加强监管基础上,近日依法派出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对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监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目前,公司客户资产安全,员工基本稳定。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化解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4、证监会:券商进行科创板两融业务时应秉承审慎原则

2019年3月,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明确了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须遵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把好准入关;应通过合同形式与客户约定包括平仓时间在内的权利、义务,并严格按照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执行违约处置等操作,依法保障客户在一定期限内追加担保物的权利;加强客户沟通和风险揭示,相关措施与流程调整涉及合同内容修改的,需依法履行合同变更程序,避免客户纠纷。针对科创板特点及其与主板差异化的交易制度设计,证券公司还应秉持审慎原则,严格评估自身风险管控与资本实力,完善融资融券风险防控措施与流程,保持科创板融资融券与公司全部融资融券业务总额的合理匹配,优化完善标的证券范围、担保物集中度、授信管理、违约处置等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同时,考虑到科创板公司的特点,市场各方对公司的估值和定价需要一段时间来趋于平稳,希望广大投资者合理评估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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