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富时项目处置未决 再出还款方案 哈工大集团又爆违约
摘要 7月13日,新华富时又重新公布了一份新的还款方案:2018年7月27日偿还本金和对应收益;2019年1月30日,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和对应收益。 国企违约持续发酵,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工大集团”
7月13日,新华富时又重新公布了一份新的还款方案:2018年7月27日偿还本金和对应收益;2019年1月30日,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和对应收益。
国企违约持续发酵,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工大集团”)在麻烦的漩涡里越陷越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哈工大集团子公司作为融资方、哈工大集团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总公司作为担保方、大通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大通资管”)作为管理人的资管计划“大通阳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1号”(下称大通阳明计划)在约定的付息日6月20日未能完成利息分配。
另据记者了解,年初就被曝进入处置期的新华富时所管理的项目哈工大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新华富时项目)——工大1号、工大2号在处置期结束后未能履行年初承诺的还款方案,构成违约,管理人新华基金子公司新华富时于7月13日再次出具一份还款方案,称将于2019年1月30日之前偿还全部本金及收益。截至目前,投资人仅收回10%本金。
大通阳明21号计划于2017年9月开始募集,成立于2017年11月,存续期18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加上同系列的18号产品总规模近3亿,涉及投资人112人,21号产品约定的收益分配方式为12月20日和6月20日分配利息,最后一次本金一起归还,预期收益率8.8%。
根据推介材料,该款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信托上海磐融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资金用于购买上海磐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渤海石油集团的应收账款。产品还款来源:渤海石油集团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支付账款,以及哈工大集团及哈高总日常经营性收入。
风控方面的安排为:受让上海磐融持有的渤海石油集团的约6.3亿元应收账款;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渤海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偿付提供担保和差额补足义务;上市公司工大高新(600701)的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对渤海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偿付提供担保和差额补足义务。
据记者查询,该融资项目中,借款人渤海石油是哈工大集团的子公司,管理人大通资管是哈工大集团的孙公司。
投资人在2017年12月20日第一次收到利息分配,随后第二次分配日2018年6月20日就未能收到。6月25日,大通资管称,信托计划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渤海石油支付相应利息款项用于资管计划收益分配,但截至当日渤海石油未支付本期利息。
大通资管负责人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各方仍在协商,具体进展不清楚、不便透露。记者联系哈工大集团相关负责人,未获得回应。
大通阳明的该款产品与已经构成实质违约的新华富时项目类似,新华富时项目规模7.5亿,除去劣后实际融资5亿,还款来源包括哈工大集团的经营收入、哈工大集团承诺的回购等。今年1月中旬该产品投资期届满进入为期半年的处置期,彼时,新华富时公布了一份各方协商后的还款方案:2018年2月上旬支付10%本金及2017年7月15日以来收益,2018年4月上旬支付40%本金和两次分配日期间收益,2018年6月上旬支付剩余本金及剩余收益。
据记者最新了解,截至目前,投资者只收到方案中首次10%的本金及收益,其余计划哈工大集团未能履行;7月13日,新华富时又重新公布了一份新的还款方案:2018年7月27日偿还本金和对应收益;2019年1月30日,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和对应收益。
根据推介材料,渤海石油是哈工大集团成品油贸易板块的主要支柱,也是哈工大集团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主要贡献点。2014年-2016年,渤海石油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8.08亿元、42.54亿元和55.6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20.92%。
哈工大集团,目前注册资金9亿元人民币,为综合性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170.6亿元,净资产96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资产负债率43%。国企背景、资产雄厚、负债率低成为投资者投资其融资项目的主要考虑因素,据了解,有多位个人投资者在其产品中投资额高达5000万。
2018年来,哈工大集团的情形显著恶化。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其共有22条被执行记录(其中21条发生于2018年以来),还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7200万和17080万股权分别被质押给恒丰银行和中江国际信托;另外还有7200万股份遭到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