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调不力,应急无章法,新华富时资管违约:投资者保护成空话

来源:腾讯网 2019-12-19 13:37:00

摘要
新华富时的“厨房”里,出现了一只大蟑螂,而且久久未能清除。如果认同巴菲特的投资逻辑,潜在的投资人或许应该问一句:像这样的蟑螂,还有多少?日前,新华富时旗下两只资管产品被投资人诉至媒体,核心内容是,尽管相关产品已逾期近两年,投资人只收回14%的本金。这两只产品分别是“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管计划”(

新华富时的“厨房”里,出现了一只大蟑螂,而且久久未能清除。如果认同巴菲特的投资逻辑,潜在的投资人或许应该问一句:像这样的蟑螂,还有多少?

日前,新华富时旗下两只资管产品被投资人诉至媒体,核心内容是,尽管相关产品已逾期近两年,投资人只收回14%的本金。

这两只产品分别是“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管计划”(下称“工大1号”)和“新华富时-工大2号专项资管计划”(下称“工大2号”),成立时间分别为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7月19日,到期日分别为2018年1月15日和2018年1月19日,投资类型为“非标类产品”。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数据,上述两款产品皆为“分级”产品。另据某平台提供的融资项目推介书内容,“工大1号”的融资规模为5亿元(优先级),融资利率在8.00%至8.60%之间,融资主体是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工大集团”);资金用途为“补充哈工大集团流动资金,用于收购优质机器人资产”;在主要还款来源方面,“哈工大集团出具承诺函,以每年60亿现金为本次贷款提供还款保证”。

有意思的是,作为融资主体的哈工大集团,同时又作为“工大1号”的劣后方,提供劣后级资金2.50亿元,以“充分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与此同时,作为保证措施,A股上市公司工大高新(600701.SH)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哈工大集团还将项目公司即哈尔滨工大光电仪表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了“工大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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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工大1号”及“工大2号”成立时,资产规模分别为69840万元和5160万元,合计7.50亿元,其中5亿元为优先级,2.50亿元为劣后级。

既然融资主体实力雄厚,负债率极低(15.33%)、净资产极高(127亿元)、每年现金流极为强劲(60亿元的规模),且有多种保证措施——用投资人马铭(化名)的话说即是“当初投资这个项目,一方面是因为哈工大集团是融资方,是知名校企,当时下面的项目也没出现过问题;另一方面是哈工总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引自《华夏时报》相关报道),按道理不至于出现大的投资风险,但现实很残酷。

事实上,作为融资主体的哈工大集团,与马铭所看重的“知名校企”背景(即哈尔滨工业大学)之间并无太大关系。

启信宝提供的数据显示,哈工大集团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大成,董事长为郭君巍。

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为复杂,例如,持有哈工大集团18.98%股权的哈尔滨哈南国际开发开放总部投资公司,分别持有哈工大集团16.67%股权的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哈工大集团5.93%股权的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公司等,其股东之一又是哈工大集团本身。

通过初步股权穿透,启信宝得出的结论是,王兴业等自然人是哈工大集团的疑似实控人,持股比例为12.70%,主要持股路径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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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因为哈工大集团股权结构存在循环嵌套现象,启信宝所谓王兴业等人持股比例为12.70%的测算结果可能有所低估。

例如,按照上述股权结构图,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深圳市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后者又持有哈工大集团16.67%股权。而王兴业等人又间接持有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有限责任公司至少51%的股权。换句话说,通过这一持股路径,王兴业等人持有哈工大集团约5.10%的股权,而类似持股路径不止这一处。

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存在极度复杂的股权结构,再加上旗下有数以百计的子公司或联营公司(控股企业即有122家,企查查数据),哈工大集团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易为人所知,投资者甚至无法在互联网上找到这家集团公司的官网。

抛开具体的财务数据不论,根据启信宝披露的数据,仅在2018年,哈工大集团就有11条失信信息,2018年以来,该公司至少47次成为“被执行人”,2017年以来至少经历195起股权冻结,2018年11月及2019年2月,旗下被冻结的2处资产(起拍价合计3.65亿元)先后被司法拍卖,但最终流拍。

至于在上述保证措施中出现的A股上市公司工大高新,则早在2016年4月,即“工大1号”融资期间,即因连续两年亏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成“*ST工新”。尽管次年因扭亏而“摘帽”,却又在2018年重新戴上“*ST”的帽子。

而其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即上述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司),尽管确实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持有100%股权的公司,然自2017年以来,一直官司缠身,自顾不暇,在启信宝提供的工商资料上,至少有5条失信信息,27次成为“被执行人”。

至于融资项目推介书中提到的“项目公司”,即哈尔滨工大光电仪表公司,其“收购优质机器人资产”的进展尚未公布。启信宝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该公司旗下只有3个对外投资项目,其中一个已经注销,另外两个已运营近20年,最近三年未有新的投资项目。

无论如何,从结果来看,“工大1号”和“工大2号”对投资者来说就是一场劫难。据报道,这样的投资人有接近200位,意味着人均投资额度不低于250万元(以优先级额度5亿元计)。

而按照投资人马铭等人的说法,截至2019年12月,投资人仅收回14%的本金,即人均仅收回35万元本金,剩余215万元本金能否收回仍是未知之数。至于接近3年半的融资利息(以8%的年利率计,合计1.40亿元,人均70万元),则更加难以指望。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8年1月12日,即“工大1号”和“工大2号”投资期限行将届满时,作为资产管理人,新华富时突然发布公告称,根据资管计划合同有关条款,“资产管理人有权设置不长于6个月的资产处置期间,处置期内计划继续存续”。

尽调不力,应急无章法,新华富时资管违约:投资者保护成空话

尽管这份公告有合同可依,但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影响是,使得投资人不能及时识破哈工大集团无力按时兑付、即将构成实质违约的事实,不利于投资人及早采取措施,以保全自己的权益。

事实证明,新华富时所谓的“资产处置”,并不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因为这种“资产处置”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哈工大集团的财务状况。

按照原先达成的“资产处置”约定,哈工大集团预计分三次支付:即2018年2月上旬支付10%本金,2018年4月上旬支付40%本金,2018年6月上旬支付剩余本金。

但是,哈工大集团完成第一次支付(在2月份支付了10%本金)后,已经难以为继。

2018年4月10日,新华富时不得不接受上述“资产处置”计划破产的现实,新华富时发布公告称,哈工大集团无法完成第二次支付(即在4月上旬支付40%本金),最新的还款计划是,将于2018年5月底前偿还剩余本金及对应的利息。

然而,直至2019年12月,其所谓的“最新的还款计划”仍未完成。

而据启信宝提供的数据,自2018年1月至5月,当“工大1号”和“工大2号”的投资者还沉浸在新华富时的“资产处置”和“最新的还款计划”迷梦中时,不少哈工大集团的债权人已经抢先一步,对其资产申请了司法冻结。

直至2018年6月,新华富时才开始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2018年6月11日,新华富时发布公告称,因融资方哈工大集团后续未能妥善全面履行支付义务,为切实维护委托人权益,公司已委托律师于6月1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程序。

2018年6月21日,一位投资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达了对新华富时的强烈不满。他说:“新华富时在尽责尽职方面存在问题。外界早有项目方股权质押混乱和财务存在问题的报道,而新华富时前期尽调疑成‘摆设’。另外,事件发酵后,在尽职归集资金、处置有效抵质押物方面也不力,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瑕疵。”

新华富时全称“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3.08亿元,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陶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76.62%、17.53%和5.85%。

新华富时是一家管理层持有一定股份的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燕芳、董事总经理吴井峰,以及董事李思璇,都是北京陶富投资管理公司的股东,公司另一名董事于太祥则是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之一。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陶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股东由16名自然人组成;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1年,股东由20位自然人股东以及3家投资公司组成。

最为奇怪的是,在新华富时7位核心管理层(含5位董事、1位监事、1位总经理)人员中,竟然没有一位出身于新华基金。

作为新华富时的控股股东,新华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2.18亿元,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8.62%、35.31%和6.07%。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是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而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公司的实控人是管梅,持股比例为46.43%。

新华富时官网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200亿元。显然,“工大1号”及“工大2号”只占其中很小比例。至于其他资产项目是否存在类似投资风险,还需等待时间的验证。

不过,按照巴菲特的逻辑,如果你在厨房里看见一只蟑螂,那么,存在的蟑螂肯定不止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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