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 预付医保基金6000万

来源:金融界网站 2020-01-27 10:33:30

摘要
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杜鑫表示,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6000万元,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会同

  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杜鑫表示,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6000万元,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杜鑫指出,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为了让医院放心救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核算,对于总额预算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计入总额预算指标。

  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如需紧急采购阳光采购平台外药品的,可先行采购,事后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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