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区!挑选重疾险最容易踩的3大坑

来源:才查到 2020-02-13 09:00:00

摘要
迷信一:保障疾病种类越多越好,重疾险确诊就理赔。从价值原理来看保障越全面的应该保费越贵,但重疾险中的疾病保障不管是轻症还是重疾都不适用这个规则,更符合的是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举个例子来说,饭量是4个馒头,当吃掉第1个馒头的时候获得了很大的饱腹感,但当吃下第3.5个馒头的时候,获得的饱腹感就没有第一个

迷信一:保障疾病种类越多越好,重疾险确诊就理赔。


从价值原理来看保障越全面的应该保费越贵,但重疾险中的疾病保障不管是轻症还是重疾都不适用这个规则,更符合的是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


举个例子来说,饭量是4个馒头,当吃掉第1个馒头的时候获得了很大的饱腹感,但当吃下第3.5个馒头的时候,获得的饱腹感就没有第一个那么明显了,因为快要吃饱了。如果再吃下可能带来的就是坏的影响了。


重疾险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也是这样的,保险行业协会在2007年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已经覆盖了发病率权重的了95%以上,25种重大疾病定义其实已经满足了我们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目的。但是有一部分保险公司还是利用投保人的惯性思维,借着保障疾病多的噱头,不惜用已经消失的疾病或者发病率很低的疾病来扩充疾病种类,更有甚者选择把一个疾病拆成多个来凑数,以骗取保险费。

 

除了有特殊疾病的需求外,没必要纠结保障疾病的种类。当然在保障一致保费相当的情况下选择的保障疾病种类多的是没有问题的。

 

轻症保障和豁免也是很多重疾险里包含的,和重大疾病一样没有必要去纠结保障种类的多少,直接抓要点,看是否包含高发的8种轻症: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20%),视力严重受损,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的公司对于较小面积Ⅲ度烧伤的界定是不同的:一些保险公司是15%,还有一些是20%。

 

重疾险出险就理赔,更多的只是一种宣传口号!这种说法是十分的不严谨且不负责的。疾病不到威胁生命安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地步就称不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使用规范》一文中,明确说明了25种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可谓是十分严苛。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不可能因为一些不痛不痒的小毛病就赔付高额的保障。从另一个角度说,国家和政府也不能宣扬因病致富的不良风气。重大疾病的赔付是一件高标准的事,下面整理了25种病的赔付标准,供大家参考。

     

迷信二:大公司的保障好。


大多数用户一打开小她看见保险都是一些没有听说过的公司,例如复兴联合,弘康人寿。这个时候就会有人站出来说,我要买平安的保险!我要买国寿的保险!这就是典型的迷信。


盲目的相信常见的保险公司,想一下如果身边没有平安没有国寿的代理人,没有广告植入,还能知道平安国寿吗?


这些用于宣传的费用代理人的佣金,其实早已经算在保费中了,所以这些知名的保险公司产品的性价比很低(平安福国寿福早就成为行业的众矢之的),他们的影响是靠宣传做起来的。


而性价比比较高的,或者靠质量说话的却很少做广告。例如星巴克的广告几乎没见过,雀巢速溶确实经常见。同样适用于保险行业。


迷信三:选产品只看广告。


之前有位用户发帖子问支付宝出的好医保重疾险怎么样,号称三次赔付不分组而且保费很低。起初我以为又是一款破天荒的高性价比秒杀其他同类产品的“王炸”保险,直到我打开了产品条款定睛一看原来是“对儿三”。所谓的赔付三次,只能是恶性肿瘤,而且第二次第三次只能赔付80%。不管广告口号多响亮,也要打开产品条款仔细的研究一下。

 

虽然现在患重疾的概率很高,而且患过重疾就不能再投保重疾险,多次赔付重疾险看起来很有必要,但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不过十几年并没有权威的统计一生中多次患重疾的概率是多少。


但是我们要清楚再次赔付的必要条件是这次重疾能活下来。


至于那种赔付6.7次的真是没有必要,毕竟这是重大疾病不是普通的头疼感冒,这些病哪个不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对身体机能的影响是很严重的。多次发生重疾后,能否痊愈恐怕已经和治疗本身没有多大关系了。


目前能给建议是:预算充足的人、给孩子买(孩子的未来很长)、有家族病史的(直系亲属患过不同类型的大病)可以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对于预算一般的还是建议选择单次赔付的高性价比产品把保额买够。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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