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逾期增多

来源:才查到 2020-03-04 09:00:00

摘要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短期对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行业形成了一定冲击,信托业也不例外。据悉,XX信托本金在今年2月并没有按期兑付,构成违约。相关人士表示,受疫情影响,上述项目预计将延期1~5个月。“近年来,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与规模方面均呈上升趋势,信托资产风险率持续推高。受到疫情影响,今年项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短期对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行业形成了一定冲击,信托业也不例外。


据悉,XX信托本金在今年2月并没有按期兑付,构成违约。相关人士表示,受疫情影响,上述项目预计将延期1~5个月。


“近年来,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与规模方面均呈上升趋势,信托资产风险率持续推高。受到疫情影响,今年项目兑付压力更大。”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XX信托产品期限为24个月,投资方向为矿产能源,发行规模为4.95亿元,资金运用用于甘肃“气化庆阳”天然气项目建设。


“气化庆阳”是甘肃庆阳市民生项目。


相关人士称,为保障本项目投资者资金安全,已派驻专人现场监管项目公司证章照及账户,以确保尽快完成销售资金回款及项目清算,并高度关注抵押物项目情况及融资人经营及融资情况。


陷入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的不仅一家。中泰信托旗下一款信托产品在2019年已经出现逾期。


中泰信托这款产品成立于2017年4月,募资总规模不超过2.7亿元,用于向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发放贷款,期限均为24个月。还款来源为融资方庆阳能源化工集团的经营收入,以及担保方庆阳经投的经营收入,中泰信托的这款产品并没有抵押物。

中泰信托的上述产品逾期后,中泰信托将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和庆阳经投告上法庭。2019年11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中泰信托借款本金6740万元,以及相应逾期罚息等。


疫情阶段信托公司如何避险


受疫情影响,信托产品逾期的并不仅仅是一家。2月12日,中建投信托披露称,中建投信托-安泉404号可能出现延期分配。延迟的原因是,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融资方地产公司销售延缓,开工推迟,已归集的销售回款仅能覆盖部分信托贷款本息,无法完全覆盖。


“一般来说,每年的一季度,业务量并不大,但却是全年重要起点,是项目储备、客户营销的重要期。现在已经到了3月份,业务却做的不多。另外,对手方的还款能力受到考验,信托公司经营压力较大。”一位信托业分析人士表示。


对于房地产信托,中航信托相关人士称,疫情对房地产行业短期供需构成明显冲击,延迟复工、限制人员流动等因素导致房企销售、施工活动停摆,且投资端的增速也将明显回落。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一季度是房地产行业淡季,对全年的投资、新开工和销售面积贡献分别在17%、17%和16%的水平,如果此次疫情控制得当,工期延误的房企可以通过赶工等方式追赶;销售停摆导致房企短期现金流受到负面影响,这会随着需求的延迟释放得到缓解;投资活动则会随着市场出现的收并购机会和政府加推土地逐渐回暖。


“今年房地产投资的策略为,优选交易对手,依托实时更新的数据进行动态企业画像(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优选布局城市,建立城市白名单,分为一二线重点城市、一线外溢城市、非重点省会城市、经济强市。白名单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制定阶梯型投资策略。”中航信托相关人士表示。


去年以来,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此次疫情会带来多大影响?第三方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信托行业主要受春节假期因素影响,基础产业类信托发行规模为653亿元。2月公开发行数据显示,基础产业类集合信托发行规模尚有383亿元。由于劳动力复工大比例延迟,基建信托业务的影响将持续到3月份。


“新冠肺炎疫情无疑会增大地方的财政压力,政府加大财政支出(赤字)和增发地方债的预期也会相应走高。短期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将在一季度受到较大影响,但从中长期看,基建投资仍是对冲疫情损失、完成决胜之年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中融信托创新研发部李红伟称。


李红伟表示,目前信托公司一方面需要对存量业务进行梳理,对于优质的、有额度的地区,要抓紧机会,“补足缺口”。另一方面,要对疫情下潜在的业务机会提前布局,比如公共卫生、物流、5G、环保、市政、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业务开展的模式来说,对优质的地区和项目,也可考虑PPP以及股权投资模式。


信托行业如何面对疫情期间的“延期”?


华东某信托公司人士称,据他了解,现在信托产品受疫情影响延期,投资人还是比较能够接受,也都能够理解,公司层面第一时间启动了风险排查,其他的信托公司应该也都在做。


南方某信托公司表示,疫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盘点,在充分考虑和评估客户受疫情影响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部分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并通过调整已批复方案及放款安排等举措,帮助客户渡过暂时难关。

2月27日,国新办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支持银行机构对他们到期的贷款,就是从1月25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允许贷款展期和续贷,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安排,最长延期至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而且恢复生产周期非常长,行业和企业本身具有特殊性的企业,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再延长。


信托方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尚没有接到统一的指导。


据悉,此前河南省《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在稳定企业公开市场信用一项曾具体提及了信托产品。


《文件》显示,对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债券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各级金融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全面梳理,指导其用好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及交易所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新换旧、适当展期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及时稳定信用,推动大型企业稳定发展,发挥其对中小企业的带动作用。各股票质押、债券承销、信托理财等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政策,提前梳理近期债务到期企业情况,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做好应对方案,不简单采取实质性违约、强制还款、列入“黑名单”、司法诉讼等措施,确保不因暂时困难影响企业信用。上述政策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信托产品展期不能简单参照银行贷款逻辑


关于信托产品是否可参照银行进行展期,业内人士认为,首先银行贷款与信托产品逻辑不同,不能简单参照,


前述华东人士认为,首先信托产品属于资管产品,跟贷款不一样,不能简单参照贷款延期,比如说:不允许列为实质违约、不拉入黑名单等这些操作,在信托里面不存在。信托作为资管产品,应该是不掺杂机构信用,这在资管新规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这种情况下要求信托产品展期,展到具体某一个月份,其实无法解决问题,只能是出台统一的对资管产品的政策来要求。


但对于当下的具体情况,该人士称,出台允许信托产品进行延期的相关规定也有一定必要,“但并不是简单粗暴地要求信托产品可以延期,不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在他看来,具体的措施可以有两个:


首先,如果信托产品确因疫情影响出现延期,监管可以允许信托产品延期的一些必要的手续简化或者后补,比如说必须要召开受益人大会等,而监管不会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或者违规行为对信托公司进行处罚。


其次,既然说受到一些影响,那么作为信托公司,监管可能还要求必须要做好信息披露,因为信托产品属私募,必须对投资人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让投资人及时了解到实际的风险,哪些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是要进行延期的,哪些不在范围内,也有助于平息投资人的情绪。


不过也有人士表达不同观点。华北某业内人士表示,信托跟银行贷款的原理不同,信托资金如何使用、是否延期需要委托人同意才可以,即信托合同中的受益人大会,这是合同规定的权利,出台统一的要求应该也是部门规章的层面。当然,对于湖北地区的延期肯定可以理解,其他地方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影响,但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一些企业以此为理由不还款。另外还涉及到金额的事情,“不能说10亿的资金到期,一点也还不出来,这可能就不只是受疫情的影响了”。


“如果确因疫情影响要延期,要一事一议”,华南某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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