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事件 保险业需建长效机制
摘要 3月4日,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保险行业全景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为保险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验。围绕新的风险事件,如何开展创新产品,提供创新服务,让更多人获得保险保障,是保险业在疫情之后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命题。产品创新许多做法值得参考近年来,各
3月4日,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布《保险行业全景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为保险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验。围绕新的风险事件,如何开展创新产品,提供创新服务,让更多人获得保险保障,是保险业在疫情之后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命题。
产品创新许多做法值得参考
近年来,各类新型风险事件时有发生。这类事件发生往往非常突然,又缺少足够数据在短期内进行新型产品的开发。如何为客户提供保障覆盖更加完善的保险产品,将是保险公司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报告》提出,此次疫情中许多保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参考。一方面,通过对既有产品的责任扩展,为客户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保险免赔额、缩短等待期等形式,为客户提供更多重保障, 应对次类突发情况。未来,应对这类问题,如何建立更加长效的机制,向社会提供包括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等产品保障,将是保险行业需要继续探索的领域。
除可在上述保险责任方面进行创新外,保障对象方面的创新需要引起重视。
此次疫情中,老年感染者的死亡率远高于其他年龄层,但当前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大多数面向老年人的产品只是在普通产品基础上,放宽了投保年龄和投保条件的限制,并没有结合群体本身的状况和风险特征进行定制。面临此种困境的还包括幼儿群体、慢病群体、单病种群体等。
在此次疫情的推动下,叠加监管政策的支持鼓励,后续行业将通过针对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需求进行数据收集和研究,加快特殊人群的产品创新,并结合健康管理和医养服务等模式,为更多人群带来覆盖更全面的普惠保险。
应急响应能力可进一步提升
产品是服务客户的终端,而服务能力的高低则是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整个过程中可为产品增添价值的关键所在,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最终体验。
新冠肺炎疫情自发现以来,短短2个多月时间已感染数万人。为此,各地纷纷启动应急响应,进行了大规模的交通管制和人员流动限制。《报告》认为,在这个特殊时期,作为强服务属性行业,保险公司则需要快速提升自身应急响应能力,迅速为客户提供更多保障服务。
疫情发生对保险公司的突发事件响应能力提出了巨大考验。在监管的指导下,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既有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扩展,并针对疫情提供了缩短等待期、降低或取消免赔额度、开通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举措,随后还启动了包括实物捐赠、线上问诊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客户共渡难关。参与主体之众、涉及保险产品之多、提供服务类型之广,都堪称行业之最。《报告》提出,经过此次疫情的检验,保险公司整体突发事件响应能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为后续此类公共事件处理提供了更多经验参考,推动保险公司更深层次地参与到社会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中。
同时,《报告》认为,经过此次疫情,除了针对特殊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保险公司的日常服务能力也有了新的参考标杆。围绕如何向客户提供覆盖更加全面、服务更加便捷、理赔更加迅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公司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常态化开通绿色通道、绿色服务,针对特殊人群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保障产品,践行金融普惠,发挥好“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全面提升消费者的保险服务满意度。
对突发巨灾应对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疫情虽然对保险业现有应急管理体系做了一次全面考察,但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在风险赔付上造成大的支出压力。《报告》指出,未来突发性事件或将伴随巨灾损失,对保险行业的防范能力提出更高需求。
首先,完善巨灾保险机制。此次疫情中,巨灾保险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如宁波针对巨灾保险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将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志愿服务者、基层干部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列入公共巨灾保险见义勇为增补抚恤。目前,我国巨灾保险机制尚不成熟,巨灾损失会对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冲击。为此,行业将继续推进巨灾保险机制的完善,包括完善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政企结合等。
其次,利用再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巨灾保险天生具有较大的风险敞口,再保险可以帮助把风险分散,减少对直保公司的冲击。此次疫情期间,贝氏评级(AM Best)研究表明,从全球来看,相较寿险和健康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可能因更多死亡和发病风险敞口而面临更高风险,在风险分散前,可能要将所需资金的40%甚至更高用于应对这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