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转型后会怎样?这四个省份这样说……

来源:大话固收 2020-03-09 14:42:22

摘要
日前,山东省要求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文件引起热议。实际上截止目前,共有三省一市在省级层面明确给出了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意见。针对这些文件,投资者又产生了不少疑问:哪些城投可能会被强制化转型?转型后,城投公司还是不是融资平台?城投公司相关的融资项目,还算不算是政信项目?政信项目会不会消失?这些问题实际

  日前,山东省要求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文件引起热议。实际上截止目前,共有三省一市在省级层面明确给出了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意见。针对这些文件,投资者又产生了不少疑问:

  

哪些城投可能会被强制化转型?
转型后,城投公司还是不是融资平台?
城投公司相关的融资项目,还算不算是政信项目?
政信项目会不会消失?

  

这些问题实际上都还是要从文件中拿到答案。小固从融资平台分类转型与政府的关系两个角度,进行了摘要汇总。以下内容截取自文件原文。

    重庆(2017年6月)

  

重庆人民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大平台分类

  

空壳类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实体类: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要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归并同类业务等方式,转型为公益类国有单位,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商业类:对承担一定政府融资职能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今后不得为政府融资。

    政府与转型后平台关系

  融资平台公司不再具备政府融资职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本息由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偿还。

  

对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委托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的公益性项目,要补签合同、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明确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

  

规范注资行为,严禁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公益性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发行债券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

  

陕西省(2018年7月)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三大平台分类

    空壳类:现有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分类实施市场化转型,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清理撤销。

实体类: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要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归并同类业务等方式,转型为公益类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商业类:对按市场化方式承担一定政府融资职能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鼓励其继续为地方经济发挥积极主动作用,但不得再替政府或受政府委托融资。

    政府与转型后平台关系

  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公益类国有企业替政府融资,也不得为转型后的公益类国有企业融资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承诺、担保。

  

转型后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在开展市场化融资时,必须在相关融资协议中注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保证其形成的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无关。

  湖南(2018年9月)

  湖南人民政府网:《许达哲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三大平台分类  

    空壳类: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除中央政策另有规定外)。
实体类: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推动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
商业类:具相关专业资质、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转型为一般经营性企业。

    政府与转型后平台关系

  对于纳入2014年清理甄别的存量政府性债务,通过政府债券置换等方式处置。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对于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公益性项目债务,要逐笔清理核实。对于以市场化方式举借的经营性项目债务,到期由平台公司偿还。

  

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注入的公益性资产依照规定逐步划转收回。对存量政府性债务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在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后逐步收回。对平台公司其他公益性资产通过注入有经营性收入资产置换等方式逐步收回。

  

平台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级领导或其他公职人员不得再在平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内兼任任何职务。

    山东(2020年2月)  

  出处:山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意见》

  三大平台分类

  空壳类:对主要承担公益行项目融资功能、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出资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

  

复合类: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复合类”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公益类国有企业

  

市场类:对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性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市场类”融资平台公司,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支持其转型为商业类国有企业

    政府与转型后平台关系

  加快融资平台去行政化,减少不合理行政干预,强化独立法人地位加快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政府工作人员不再兼任公司管理人员职务,健全行政、人事、财务、内控等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化的决策机制。

  

政府作为出资人,不能以文件、会议纪要等行政命令代替融资平台公司决策机制。

    如何看待平台的“市场化转型”?

    三省一市的转型文件中,表述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如何看待这些转型?转型后究竟怎么认定融资平台?现有的项目中,哪些项目才可能是合规的“真政信”?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欢迎关注明日份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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