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专栏|私募信披,投资者读懂投资风险的晴雨表

来源:才查到 2020-03-12 17:24:00

摘要
你投资的私募产品最新一期信批月报看了吗?如果没有话,建议快去看一下,因为不仅反映出私募投资的风险,同时又能折射出私募的合规与经营状况。所以,读懂私募产品信披,是每个合格私募投资者应该具备的技巧。法律规定私募基金应该披露哪些信息?(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

投教专栏|私募信披,投资者读懂投资风险的晴雨表


你投资的私募产品最新一期信批月报看了吗?如果没有话,建议快去看一下,因为不仅反映出私募投资的风险,同时又能折射出私募的合规与经营状况。所以,读懂私募产品信披,是每个合格私募投资者应该具备的技巧。


法律规定私募基金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中国证监会以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私募信批的季报、年报有哪些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除了每个季度的信披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

(二)基金的财务情况;

(三)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

(四)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五)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

(六)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当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一)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五)触及基金止损线或预警线的;

(六)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

(七)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

(八)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

(九)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

(十)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

(十一)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

(十二)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三)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投资组合及投资运作情况需不需要披露?

首先关于投资运作,私募策略的详细参数是不能说的,也是受到保护的。但是投资策略运行的情况和是否有重大调整是可以说的。


举个例子,如果是证券类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披露整个投资组合前三大行业的总持仓是多少,市值在多少范围,让投资者对基金运行有个大致了解,同时避免泄露持仓个股。又比如对冲基金,可以对多空策略、宏观,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些说明。


总之,信息披露的原则就是让投资者了解基金运作状况,以及管理人的投资思路、风控措施等,从而帮助投资者作出申购和赎回的决策。


信息披露不足或存在虚假陈述,可能会导致投资者错过在开放日作出最佳的投资选择。


为此,中基协出重拳落实信披自律管理,自2018年11月起,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被作为异常机构进行公示,并被暂停产品备案。


2019年12月23日,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版)》,更是通过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的义务。


严监管既是保护投资者,也是保护基金管理人。无论是什么样投资策略,无论多牛的基金经理都有发生亏损的可能。其中,信息不对称,选择性披露,披露不完全,误导性陈述等等这些问题是历来造成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对立的主要矛盾。因此,基金管理人真实、及时地公开信息披露,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批材料并做出理性的投资选择,才能避免矛盾的发生,保障彼此的权益。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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