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发行债券违约 方正证券已计提7083万元信用减值准备
摘要 10月15日,资本邦讯,方正证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11月8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庞大集团”)发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为“145135.SH”,以下简称“16庞大03债券”)。方正证券购买了该债券并与保
10月15日,资本邦讯,方正证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6年11月8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庞大集团”)发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为“145135.SH”,以下简称“16庞大03债券”)。方正证券购买了该债券并与保证人庞庆华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庞庆华对16庞大03债券项下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2月20日,庞大集团未按照约定的兑付日向公司兑付债券本息,已构成违约。经公司多次协商及催收,庞大集团仍未支付债券本息及违约金等费用,保证人庞庆华也未承担保证责任。为维护公司自身权益,公司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保证人庞庆华,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公司支付债券本金人民币88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债务。
近日,方正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京02民初669号),法院已对该案件予以受理。公司目前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情况正常。公司前期已对该债券违约事项计提了总计7083万元的信用减值准备,鉴于该案件尚在一审过程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此外,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2019年9月26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259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6,801.11万元;公司合计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共计862件案件《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等被告需按30%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10,958.72万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针对长沙中院上述一审判决,公司、方正集团及部分原告等案件当事人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湖南高院送达的247件上诉案件的二审终审《民事判决书》及2件上诉案件二审撤回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前述249件案件,一审判决公司、方正集团等需按30%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2,240.72万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二审终审判决,对于247件上诉案件,湖南高院改判公司、方正集团等按照15%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件案件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方正集团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减少为1,122.09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一、二审受理费)。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259件,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862件,其中前述249件案件湖南高院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或裁定,其余上诉案件仍在湖南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
方正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责任。公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849.81万元,后续将在履行相关责任后对该批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予以冲销。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同日方正证券发布2019年9月财务数据简报,披露范围包括: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族证券”)及控股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其中方正证券(母公司)今年9月营收为42,685.06万元,净利润为14,19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