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金融案,哪些人有“取保”出来的希望?
摘要 逮捕与否?根据我们的观察和办案经验,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一般第30天公安机关会将案子送到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如决定逮捕,则嫌疑人继续羁押。如决定不逮捕,则嫌疑人通常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达到可以嫌疑人可以回家或跟外界沟通的效果。涉众金融案件,涉及的嫌疑人众多,我们
逮捕与否?
根据我们的观察和办案经验,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一般第30天公安机关会将案子送到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如决定逮捕,则嫌疑人继续羁押。
如决定不逮捕,则嫌疑人通常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达到可以嫌疑人可以回家或跟外界沟通的效果。
涉众金融案件,涉及的嫌疑人众多,我们可以将其分类:
1. 核心骨干,很难取保。经营模式创设者、发起人、决策人、参与时间较长(公司元老)、违法性认识程度高(金融背景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核心人员、有非法集资前科且积极参加本次非法集资的人员,取保候审难度非常大,建议家属不要盲目听信一些所谓“能人奇士”的话,防止骗财骗色。
2. 从犯初犯,有望取保。在非法集资案件中,起到次要和辅助作用,主观恶性不深的人员,根据刑事政策和本地对案件的处理力度,有希望取保候审,但通常需要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
3. 劳务工作者,会取保。如果在网贷平台等只是拿工资的普通员工,并非风控岗、催收岗等关键岗位,没有拿提成,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应当释放。
审查起诉阶段,也有取保希望?
实务界有一种误解,认为超过37天的黄金营救时间,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就不太可能了。这种想法有希望过于悲观了。
公诉部门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自己独立的判断。不至发生社会危险的嫌疑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由羁押在看守所变更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此时,公诉部门关注的重点是:
1. 项目是否真实,如果行为人的项目是真实的,并没有集资诈骗或诈骗等重罪嫌疑,这是取保候审的前提。
2. 挽损效果好,投资款全部挽回;虽未全部挽回,但有证据证明可挽回;嫌疑人有切实可行的计划(通常有股东支持或确定的有利合同等)。
3. 如实供述,真诚悔过。
4. 取保后不至于引发投资人集体到访或过激行为的。
以上四点是 and 的关系,须全符合;并非or的关系,只需择一即可。
犯罪数额,如何定?
到底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几乎是必问问题,我们还是跟读者说一说。
1. 靶心人员。针对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CEO和核心高管,按照在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全部数额,认定犯罪数额。
2. 要害部门高管。负责集资资金的业务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按照其所领导的团队募集资金的总额予以认定。
3. 非核心高管。对于人事、行政、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如参与集资,按照任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全额数额认定。
4. 对于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一般会结合具体行为和具体起到了什么作用来确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