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收到银保监会2020年1号罚单 合计被罚338万元
摘要 3月18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2020年首3张罚单,其中1号罚单针对人保寿险发出,因其存在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以及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四大违法违规行为。该罚单对人保寿险机构和相关负责人的罚款合计338万元。银保监会该罚单显示,经
3月18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2020年首3张罚单,其中1号罚单针对人保寿险发出,因其存在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以及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四大违法违规行为。该罚单对人保寿险机构和相关负责人的罚款合计338万元。
银保监会该罚单显示,经查,人保寿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人保寿险河北电销中心、成都电销中心、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经电销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行为。
二是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人保寿险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的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三是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
四是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一是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存在核心业务系统投保人联系电话与客户回访系统最终回访电话不一致、登记的投保人联系电话非本人电话等问题。二是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由银行代理的业务存在由人保寿险的销售人员进行可回溯视频录制的问题,且以上业务公司均向银行支付了手续费。三是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存在案件数据遗漏、字段提取不符合相关通知中的要求等问题。
综上,银保监会决定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135万元,对河北电销中心予以罚款20万元,对成都电销中心予以罚款15万元,对郑州电销中心予以罚款15万元,对重庆电销中心予以罚款10万元,对深圳电销中心予以罚款10万元,对广东电销中心予以罚款10万元。同时,对人保寿险15位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合计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