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集团债务违约 大通、中山、华泰证券等尽调失职被警示

来源:和讯网 2018-05-15 15:39:00

摘要
和讯网消息因亿阳集团债券违约,债券主承销商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等因对公司尽职调查不全面等,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等三家公司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债券的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对公司尽职调查不全面、底稿不完善、受托管理不到位等

亿阳集团债务违约 大通、中山、华泰证券等尽调失职被警示

和讯网消息 因亿阳集团债券违约,债券主承销商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等因对公司尽职调查不全面等,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等三家公司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债券的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对公司尽职调查不全面、底稿不完善、受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事项核查不到位。

二、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亿阳集团部分大额股权转让合同以及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等资料。

三、受托管理不到位。受托管理期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亿阳集团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未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未有效督促亿阳集团披露经营情况变化等重大信息。

亿阳集团债务违约 大通、中山、华泰证券等尽调失职被警示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大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山证券等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其严格遵守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管业务规则,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于2018年5月4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另外,黑龙江证监局表示,亿阳集团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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