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向车险利益输送“开刀” 关键人员与亲属在工作上要避嫌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03-24 07:52:30

摘要
上证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银保监会财险部昨日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关键人员在履职时应与同在相关产业链上的亲属避嫌。记者在调查中

  上证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银保监会财险部昨日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关键人员在履职时应与同在相关产业链上的亲属避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财险公司高管和车险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投资、参与设立保险中介机构和汽车维修企业的行为,或直接以自己及亲友的名义注册中介机构或修理厂。

  “既拿手续费又吃赔款,内外勾结、暗箱操作、损公肥私,此类行为严重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直接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谈及监管严厉打击的车险乱象,一家财险公司高管一语中的。

  在去年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通知》昨日正式出炉,并自昨日起开始实施。总体要求是,开展车险领域履职回避工作是以车险领域为重点,按照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和稳妥推进的原则,建立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强化内控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廉洁履职的行业自律氛围,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财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通知》来看,回避对象主要指财险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中对车险领域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杈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下称关键人员)。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根据《通知》要求,关键人员在履职时,如在车险承保、车险理赔、风险控制等三大环节,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是车险承保环节。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交易机构、营运车辆管理企业等;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其他可能影响车险承保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二是车险理赔环节。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修理企业、汽车综合服务机构、道路救援机构、伤残鉴定机构等;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理赔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三是风险控制环节。关键人员的亲属从事关键人员所在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有关风险管理、财务、内审等工作;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经营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等合规的情形。

  《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履职回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车险领域履职回避工作作为夯实车险领域内控基础、堵塞制度漏洞的重要工作。各财险公司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开展履职回避工作时,还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摸排车险领域的情况,制定的履职回避制度办法要体现车险领域履职回避的内容。

  此外,《通知》还对各银保监局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即要将辖内公司履职回避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要将车险履职回避工作作为车险领域治乱象的重要抓手,从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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