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0-04-03 08:20:42

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总额度内,不针对银行理财及非银行理财总额设限额;单笔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1亿元,单笔购买非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9-046)。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近日,公司赎回部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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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2201013000301-HZWG20200401),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融-汇聚金1号”)项下5,000万份信托单位;2020年4月2日,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2208001001801-XT-00006370),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融-圆融1号”)项下3,000万份信托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融-汇聚金1号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5、理财期限:90天

  6、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1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30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9、预期年化收益率:6.10%

  10、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2、投资范围: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13、主要投资风险: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中融-圆融1号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理财期限:90天

  6、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9、预期年化收益率:6.20%

  10、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2、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13、主要投资风险: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且定期对公司理财投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五、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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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57,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2201013000301-HZWG20200401);

  2、《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2208001001801-XT-00006370)。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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