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去年评级下调人均工资35万 屡踩坑拟募75亿
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记者韩艺嘉华青剑)4月1日晚间,西部证券披露了2019年业绩。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1亿元,同比增长6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亿元,同比增长20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1亿元,同比增长258.59%;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记者 韩艺嘉 华青剑) 4月1日晚间,西部证券披露了2019年业绩。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1亿元,同比增长6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亿元,同比增长20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1亿元,同比增长258.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8亿元,同比减少5.49%。
年报显示,2019年,西部证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0%,比上年同期增加2.3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
西部证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5.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1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6.16%。
2019年,西部证券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信用业务板块、资产管理板块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且毛利率较上年减少。
报告期内,西部证券财富管理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0亿元,同比增长26.45%,毛利率28.82%,比上年减少2.65个百分点;自营投资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85亿元,同比增长82.38%,毛利率81.93%,比上年增加12.72个百分点;投资银行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6亿元,同比增长95.10%,毛利率21.87%,比上年增加14.50个百分点;信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8亿元,同比减少17.25%,毛利率-37.87%,比上年减少68.87个百分点;资产管理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905.51万元,同比减少42.15%,毛利率-41.80%,比上年减少68.16个百分点;研究咨询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25.51万元,同比增长45.91%,毛利率-82.85%,比上年增加135.09个百分点。
2019年,西部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95.10%。股权类业务方面,公司保荐的国联股份、和远气体2单IPO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另有7单IPO项目正在审核,其中包括公司首单科创板湖南南新制药IPO项目。全年完成2单IPO及1单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承销业务,承销金额合计29.23亿元。
债权类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西部证券发行债券28只,规模合计338.6亿元,其中公司承销金额166.7亿元,为11只短融、中票等业务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发行规模合计125亿元。
股转推荐挂牌业务方面,西部证券新增推荐挂牌3家,完成7次定向增资业务。公司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62家。国际业务方面,完成1单跨境融资财务顾问业务。
2019年,西部证券信用减值损失6.53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减值损失较多所致。其中,坏账损失1.08亿元,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4371.26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14亿元。
2019年,西部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163.69万元,有4位高管年薪超100万。其中,总经理何方年薪377.68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斌年薪136.05万元,副总经理范江峰年薪129.30万元,财务总监年薪何峻127.02万元。
2019年,西部证券在职员工合计2749人,包含母公司在职员工2375人,子公司在职员工374人。全部员工中,博士及以上10人,硕士及研究生701人,本科及学士1578人,大专及以下460人。
2019年,西部证券应付职工薪酬5.60亿元,上年同期为5.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8%。
2019年,西部证券职工工资为9.56亿元,上年同期为6.72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按照在职员工人数,2019年,西部证券人均工资为34.79万元。
报告期内,西部证券及子公司共收到4次处罚。2019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刘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3号);2019年4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3号);2019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监管关注函》(沪证监机构字[2019]191号);2019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9]194号)。
此外,报告期内,西部证券共涉及6起股票质押诉讼,涉及金额16.19亿元。
第一起涉及金额4.83亿元。公司已于2017 年7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贾跃亭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贾跃亭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4.83亿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贾跃亭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贾跃亭管辖异议的裁定。2018年7月4日追加贾跃亭配偶甘薇为共同被告。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贾跃亭及其配偶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2018年11月2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于2018年11月26日生效,贾跃亭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西高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体执行,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贾跃亭方面于2019年10月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整,向公司发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起涉及金额3.03亿元。公司已于2017年7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贾跃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贾跃民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3.03亿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贾跃民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贾跃民管辖异议的裁定。2018年7月4日追加贾跃民配偶张榕为共同被告。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贾跃民及其配偶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2018年11月2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于2018年11月26日生效,贾跃民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西高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体执行,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贾跃民案已取得部分执行款项,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第三起涉及金额2.43亿元。公司已于2018年2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弘、单留欢共同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2.43亿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刘弘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5月24日陕西高院裁定驳回了管辖异议,刘弘已就陕西高院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陕西高院驳回刘弘管辖异议的裁定。2019年3月15日,公司与刘弘及其配偶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已经陕西高院确认并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3月18日生效,刘弘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向陕西高院申请强制执行,陕西高院指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刘弘案已取得部分执行款项,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第四起涉及金额933.66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2月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简称“新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杨丽杰、赵龙共同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约人民币933.66万元等。在答辩期间,被告杨丽杰提出管辖权异议,2018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新城区法院驳回杨丽杰管辖异议的裁定。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丽杰、赵龙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本金900万元及违约金、公司在质押股票185.8万股处置范围内优先受偿。9月13日,公司收到杨丽杰、赵龙上诉状。公司于2018年11月处置杨丽杰质押股票170.8万股,取得处置资金609万元。2019年1月7日,新城区法院出具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确定一审判决生效。杨丽杰及其配偶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向新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杨丽杰案已取得部分执行款项,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第五起涉及金额8100万元。中南重工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9日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申请书》等协议文件。
中南重工将其持有的1160万股中南文化(证券代码:002445)作为标的证券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向本公司进行质押融资借款人民币8400万元,后经中南重工补充质押、场外部分还款,中南文化2017年度派发红股,中南重工在公司合计质押中南文化2040万股、剩余待购回本金人民币8100万元。
2018年5月,鉴于中南重工已构成实质违约。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中南重工支付公司剩余待购回本金、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公司为实现质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9月25日通知受理该执行案件,并巳经完成对中南重工的网络财产查控。2019年1月28日,无锡市中院驳回了公司对中南重工的执行申请。2019年1月31日,公司向江苏省高院提出对驳回执行裁定的复议申请。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江苏省高院针对复议申请正式受理的通知书并于2019年8月14日与江苏省高院进行复议开庭,2019年9月5日,江苏省高院已作出复议决定,支持公司的复议请求。2019年9月20日,江阴市法院受理中南重工债权人对其提交的破产重整申请。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参加中南重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现中南重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目前正在参与其破产清算。
第六起涉及金额5.00亿元。王靖与公司于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8年2月2日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等协议文件。王靖将其持有的7000万股信威集团(证券代码:600485,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质押给公司,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借款人民币5.00亿元。王靖到期未清偿债务,已构成违约。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靖支付欠付本金5.00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以实际发生为准)。北京一中院于2019年9月9日受理本案,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北京一中院(2019)京01执885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年9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民事裁定,对王靖未偿还公司债务范围内进行存款及相应利息的冻结、划拨,并于9月20日开始强制执行,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此外,西部证券还涉及1起诉讼关于资产管理计划,涉及金额2.16亿元。2017年5月25日,公司设立“西部恒盈保理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作为受托人的“方正东亚?恒盈保理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8年5月28日,公司收到国通信托发送的《通知函》,截至5月25日,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其未收到实际融资人上海中青世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天启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保理”)应于当日支付的还款,担保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实业”)亦未履行保证义务,已构成违约。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青保理支付融资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2.157亿元,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应付账款相应金额范围内优先偿付上述债务,中青旅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海二中院于2018年6月5日出具了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8年6月19日向公司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海二中院于2019年6月14日向公司送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中青世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回购价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款项,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中青保理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应付账款相应金额范围内优先偿付上述债务。2019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青旅实业《民事上诉状》,中青旅实业针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高院《传票》,本案已于2020年1月8日二审开庭,尚未判决。
2019年7月26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西部证券2019年级别为B,较2018年BB下降一个等级。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布年报的同时,西部证券还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0.51亿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