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被证监局出示警示函,承销债券期间未尽调
来源:新京报 2018-06-14 09:42:00
摘要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6月14日,记者从股转系统获悉,东海证券公告披露,东海证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表示,东海证券作为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16洪业02)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在承销债券中未能
关键字:
无 热门资讯
海量金融产品+大数据监控预警
立即下载财查到APP
高净值人群专属金融产品鉴别APP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