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1万亿国家赔偿?吓得瓜都掉了
摘要 近日,一份“11.58万亿元”的国家赔偿吸引了吃瓜群众的注意。其实是这么回事,几天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公民李滨以原告身份起诉中国银保监会,请求撤销此前保险业向抗疫一线人员捐赠保险数据的信息,并承担11.58万亿元的惩罚性国家赔偿责任。根据公开信息,李滨起诉的核心理由是,“中国保险业所谓的捐赠保险,实质
近日,一份“11.58万亿元”的国家赔偿吸引了吃瓜群众的注意。
其实是这么回事,几天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公民李滨以原告身份起诉中国银保监会,请求撤销此前保险业向抗疫一线人员捐赠保险数据的信息,并承担11.58万亿元的惩罚性国家赔偿责任。
根据公开信息,李滨起诉的核心理由是,“中国保险业所谓的捐赠保险,实质上是捐赠保险费,而不是捐赠保险金额(或称保险保障金额)。”乍一看,好像有些道理,但实际上,李滨把“保险保障”理解为“保险费”,继而出现了后面的一系列情节。
那么,“保险保障”和“保险费”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就此,点小金特意请教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
王向楠表示,采用“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英文是sum insured或insurance amount)度量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可以叫“保险保障”“风险保障”(英文是insurance cover或risk cover)是国内外惯例,这在学理上是准确的,没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王向楠强调,“银保监会说的是,捐赠的是11.58万亿元的保险金额(保额)、风险保障,而没有说捐赠价值XX亿元的保险。这些保险的价值是多少,目前难以判断。”在王向楠看来,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因为新冠相关的承保责任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还不清楚,难以定价,难以比较准确地计算保险费;二是因为即使是常见的保险,价值也比较抽象,不同学说的理解不同,所以一般不用价值。
不仅如此,王向楠表示,度量保险的数量可以采用保单件数、承保人数、保险金额、保险费、赔付支出等指标。对于这次新冠事件捐赠保险,采用承保人数、保险金额两个指标是合理和可行的。“因为这次承保针对自然人的疾病风险,所以承保人数比保险件数更合理。赔付支出要等保险期限结束后才能知道。”
现在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