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账准备超4亿元 浙金信托2019年净利润下滑32.47%

来源:新浪财经 2020-04-23 10:53:00

摘要
来源:华夏时报华夏时报记者刘陈希婷北京报道近日,浙江东方发布年度公告,同时也披露了其控股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2019年的经营业绩。年报显示,2019年浙金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5.10%;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32.47%。记者注意到,除

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近日,浙江东方发布年度公告,同时也披露了其控股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2019年的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2019年浙金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5.10%;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32.47%。

记者注意到,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外,浙金信托各项关键指标均较上一年度有不同幅度下降,尤其是风险外溢压缩了成长空间。浙江东方在年报中表示,2019年,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已进入结构性调整的深化阶段。信托公司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整改要求,强化合规管理和受托责任担当,管理资产规模平稳回落。

净利润下滑超30%

据介绍,浙金信托于2011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开业经营,是浙江省属唯一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为17亿元,目前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

与此同时,作为一家曲线上市的信托公司,2016年3月,浙江省国贸集团在向浙江东方出售其持有的浙金信托股权时承诺,浙金信托2017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5705万元;2018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539万元;2019年税后净利润不得低于7178万元。若浙金信托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净利润承诺数的,则浙江省国贸集团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显示,浙金信托2019年税后净利润为1.04亿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数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金额为7381.54 万元,较承诺净利润7178万元,仅超过203.54万元。

虽然浙金信托勉强实现了承诺,但从近三年的业绩情况来看,起伏较大。2017年,浙金信托无论在营收抑或是净利润都比往年大幅增加,其中营业收入从1.94亿增至5.19亿,净利润从6042.08万增至1.52亿。而至2018年,营收、净利润仍在增长,但已明显放缓。其中营收由5.19亿增至7.41亿,净利润由1.52亿微增至1.54亿。再看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5.10%;净利润1.04亿元,下降幅度高达32.47%。记者也就此情况向浙金信托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浙江东方在年报中表示,2019年,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已进入结构性调整的深化阶段。信托公司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整改要求,强化合规管理和受托责任担当,管理资产规模平稳回落。长远来看,信托公司将继续立足本源,寻找差异化的制度优势和经营模式,在切实提升合规和风控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坚持行业深化转型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违约风险加剧

实际上,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来看,2019年浙金信托在该版块实现收入7990.40万元,同比增长15.78%。但频繁踩雷压缩了其业绩增长空间。

据浙江东方年报披露,浙金信托应收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原值2.05亿元, 但因后者违约,使得浙金损失不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于浙江三联债务清偿以及确认可收回金额,浙金信托对浙江三联项目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122.26万元。

而在浙金信托固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中《浙金汇实9号盾安实业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浙金金服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浙金汇实13号凯迪阳光新能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浙金汇实10号赤山湖PPP项目》四个项目的交易对手出现流动性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综合评估测试,并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调整后,浙金信托公司针对上述信托计划投资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坏账准备共计2.75亿元。

除此之外,浙金信托以固有资金2亿元投资《浙金汇利4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因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综合考虑其他各种相关因素,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浙金信托公司对该信托计划投资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坏账准备1.0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违约风险频繁拉响警报的同时,209年6月,浙金信托还因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超监管规定的杠杆比例;个别信托产品销售过程未录音录像的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80万元。

有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尽管信托业在过去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宏观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国内消费增速减慢,有效投资增长乏力,经济金融环境更为复杂多变。同时,信托业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强监管趋势明显,信托公司在市场竞争激烈、核心业务模式尚未形成、行业品牌效应偏弱、配套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等情形下,加强内部管控,防止风险外溢。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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