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敲响警钟 多银行暂停原油及其他商品相关业务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4-29 11:46:00

摘要
分析人士称,中行“原油宝”爆仓事件中,不仅暴露出银行在产品设计、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上存在不足,也反映出当前投资者教育亟需加强。此外,监管方面也有空白需要填补。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中行“原油宝”事件爆发后,目前至少有5家银行接连发布暂停原油相关业务的公告,部分银行的大宗产品交易类业务相继暂停。

分析人士称,中行“原油宝”爆仓事件中,不仅暴露出银行在产品设计、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上存在不足,也反映出当前投资者教育亟需加强。此外,监管方面也有空白需要填补。

暂停原油相关业务和其他交易类业务

4月22日中行宣布,鉴于当前的市场风险和交割风险,中行自4月22日起暂停客户原油宝(包括美油、英油)新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同日,建行发布公告称,自公告之时起,暂停账户原油Brent与账户原油WTI品种月度合约的开仓交易。

4月23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自公告之时起,暂停记账式原油产品的新开盘交易,现有持仓客户的平盘交易不受影响。同日,浦发银行宣布,自4月24日早8点起,浦发银行暂停账户原油产品的开仓交易(市价、挂单开仓交易均无法成交),合约到期后无法展期。

4月27日工商银行称,鉴于近期美国原油期货出现了负价现象,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较大,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投资本金或保证金全额损失,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自北京时间4月28日上午9:00起,工行暂停账户原油、账户天然气、账户铜和账户大豆全部产品的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和已经预设的转期,以及连续产品份额调整均不受影响。

除原油相关业务被暂停外,多家银行的其他交易类业务也相继暂停。4月28日建行公告称,暂停账户铜与账户大豆品种月度合约的开仓交易。

监管短板犹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中行“原油宝”事件的背后,不仅暴露出银行在产品设计、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上存在不足,也反映出当前投资者教育亟需加强。

一位资深金融人士表示,对于银行而言,在涉及海外衍生品的产品设计中需要有高度的专业性和风险意识。对海外衍生品交易制度安排、投机强度、小概率风险等要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原油宝”发生大额亏损,这对国内金融机构是一个重要提醒。

一位从事期货投资者教育的人士告诉记者,对投资者而言,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很多人当作耳旁风。亏钱,从另一层面理解是最好的风险教育。不熟不做,不是一句空话。

也有专业人士指出,目前监管层面也存在短板需要补齐。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江翔宇告诉记者:“我国金融业目前基本还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存在法律性质相似的金融产品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情况。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个代表。鉴于场外金融衍生品的极大风险,交易主体的资格非常重要,如果是专业投资者,那么法律上可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适当性义务基本是豁免的,交易风险自负;而如果是对个人投资者,则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目前国内证券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禁止与个人投资者进行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而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修订)》允许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参加,同时规定对个人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销售环节适用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北大经济学院教授冯科认为,未来监管层需要解决三大问题: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解决杠杆率问题;三是要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银行跟客户签订合同,客户是弱势群体,单个人没有能力跟银行谈判,而且交易期货合同往往一本有50多页,这里面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个时候需要监管介入,要求必须是标准合同,必须经过监管部门核查,核查以后认为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客户利益。”冯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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