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托:资金信托新规催生多重利好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5-11 07:18:58

摘要
中证网讯(记者薛瑾)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9日,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王和俊表示,《办法》的利好影响主要聚焦在关联交易和标准化资产两个部分三个方面:即关联交易放开、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单票持仓比例限制、固收类资

  中证网讯(记者 薛瑾)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9日,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王和俊表示,《办法》的利好影响主要聚焦在关联交易和标准化资产两个部分三个方面:即关联交易放开、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单票持仓比例限制、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融入资金功能。

  首先,关联交易放开。《办法》第二十七条三、四、五、六款明确要求信托资金不得运用于关联方、固有和信托财产不得交易、信托财产之间不得交易、不同信托计划不得投资同一项目,按照《办法》来看,上述限制均放开了,仅需遵守相应的集中度等限制要求即可;

  其次,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单票持仓比例限制,使得定增、员工持股、配资等业务具备了合规的空间,有利于该类业务的复苏,但也要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需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第三,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可融入资金,该规定对于债券类信托业务构成利好,使得信托产品作为载体跟其他资管产品具有公平的竞争条件,在主动管理债券投资业务、债券委外/代持业务等品种上均有促进作用。

  王和俊表示,《办法》对信托公司业务做了一些比例限制,其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是非标债权(贷款)和自营资金参与的集中度限制。总体而言,《办法》遵从了监管层关于引导信托业加速转型、提升服务水平的宗旨,一些业务空间的逐步打开,以及一些业务集中度比例的限制,均督促着信托公司尽快因应市场趋势,磨砺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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