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人保助贷险部门大地震 去年信保承保净亏损29亿

来源:和讯名家 2020-05-12 10:59:37

摘要
昨日晚间,“人保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在社交网站传播。金融观察团随即采访人保集团,其工作人员称将与子公司进行确认。截至发稿前,她回复称,还在进一步了解。不过,根据第一消费金融以及多位业内人士的消息,人保目前关停了部分省份的助贷险分支机构,原因是“个人贷款坏账太高”。而人保的“助贷险”,其实是一种信用

传人保助贷险部门大地震 去年信保承保净亏损29亿

  昨日晚间,“人保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在社交网站传播。金融观察团随即采访人保集团,其工作人员称将与子公司进行确认。截至发稿前,她回复称,还在进一步了解。

  不过,根据第一消费金融以及多位业内人士的消息,人保目前关停了部分省份的助贷险分支机构,原因是“个人贷款坏账太高”。

  而人保的“助贷险”,其实是一种信用保证保险。根据公开资料,人保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积极开展银保合作,设立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助贷险)专营机构。有贷款意向但凭自身信用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可通过购买个人信用保证保险实现增信,无需其他担保,即可获得合作银行的贷款,若借款人违约,人保将在指定时间内履行赔付责任,替借款人代偿。具体的贷款产品有保优贷、业优贷、金优贷、车主贷、流水贷。

传人保助贷险部门大地震 去年信保承保净亏损29亿

  人保助贷险宣传材料

  近几年,借着消费金融的东风,具有增信功能的信用保证保险成为不少银行、P2P网贷、现金贷公司争相选择的合作对象。在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中,人保虽起步较晚,但这两年体量突飞猛进,直逼“老大”平安

  根据人保财报,其2019年信用保证保险金额达到1.34万亿,营收达227.67亿元,同比2018年的115.7亿元增长96.7%。

  目前,人保除了与银行合作贷款业务外,还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海尔消费金融,以及拿去花、飞贷、搜狗借钱等互联网贷款机构开展信保业务合作。

  不过,信保业务极速扩张虽带来营收、体量大幅增加,但人保也在该业务上付出了惨重代价。

  2019年,人保信用保证保险的赔付支出净额为70.72亿元,同比增速106.2%,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综合成本率达到121.7%。信用保证险赔付率上升17.9%,达到达到78.1%。

  人保曾解释称,“受保险业务结构调整影响,信用保证险赔付率有所上升。” 具体来说,是线上消费金融融资信保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在总体业务中占比显著上升,随着社会信用风险水平的提高,信用保证险赔付率相应上升。

  也就是说,消费金融行业整体的信用风险上升,直接导致人保信保业务的亏损。

  信保业务乱象丛生 多家保险公司踩雷

传人保助贷险部门大地震 去年信保承保净亏损29亿

  伴随P2P网贷、消费金融风险显现,多家保险公司也因信保业务也被拉下水。

  根据信用保证保险的定义,在借款人出现逾期时,保险公司将兜底进行赔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的信保业务却演化出了不少乱象:保险公司仅充当通道角色,收取少量费用,实际上由合作的信贷机构兜底,即便有赔付责任,但也会规定赔付上限。

  早在2014年,长安责任保险开始为存利网、精融汇、融金所、微财富等多家P2P平台提供“履约保证险”,据长安责任保险2015-2017年年报,保费收入分别为0.9亿元、1.89亿元、1.77亿元,承保利润分别为0.11亿元、0.35亿元、0.3亿元。但随后P2P雷潮爆发,长安责任保险接连失守,风险开始暴露。据媒体报道,因踩雷P2P履约保证保险,长安责任保险截止2018年累计赔付近20亿元。

  今年4月16日,中华财险又因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合作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批评,并于次日接上海银保监局80万元罚单,相关机构暂停新业务2年。违规原因之一是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作。

  在2019年,中华财险踩雷P2P厚本金融,不少媒体报道称,被罚的原因或许与此有关。财联社曾报道,针对厚本金融暴雷事件中华财险赔付已超5.8亿元。

  与人保类似,2019年.中华财险信用保证险赔付方面来看,其赔付金额为14.56亿元,较去年增加7.47亿元,在险种赔付金额中同比增加最多,高达105.36%。

  为规范信保业务发展,2019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门槛,要求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不低于90%、180%,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承保限额,从此前最高净资产的10倍降为4倍。

  上述规定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保险公司的信保业务规模发展,但另一方面,银保监会也一直支持保险公司运用合规的信保业务在互联网贷款中提供增信。

  最新消息是,银保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十五条【担保增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商业银行与有担保资质和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合作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机构的增信能力和集中度风险。

  不过,这也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违规操作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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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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