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陈建华:关于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建议

来源:和讯网 2020-05-21 18:22:21

摘要
陈建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雄安新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为雄安新区的

陈建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雄安新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为雄安新区的发展定位,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表明雄安新区不仅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要在环保、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金融作为“绿色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雄安新区必然要利用金融调配资金的优势促进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为此,建议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具体推荐理由如下:

第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雄安新区发展定位的内在要求。金融是实现新区发展定位的重要手段,因此绿色金融将成为雄安新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的可持续融资模式,可通过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促进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另外,雄安新区建设不仅肩负着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格局的历史使命,而且被赋予了改革开放进入质量攻坚期后探索绿色转型、打造绿色样板的战略任务,绿色金融必将是其中要义之一。

第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是雄安新区建设资金的重要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初期所需的绿色投资总额(包括绿色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污水固废处理等领域的投资)可能高达一万亿元。政府资金只能满足雄安新区的小部分绿色融资需求,因此需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吸引和动员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区的绿色投资。同时,新区建设起步阶段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往往周期较长,传统银行贷款无法满足,还需要绿色金融的各类创新。

第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是雄安新区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环境治理等绿色项目等必须是未来城市投资的主体内容。同时,绿色产业中的许多子行业,包括环保、清洁能源、节能材料、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均属于高科技范畴,通过金融支持绿色科技的发展也就成为雄安绿色金融未来必须支持的重要方面。雄安的上述战略定位为将新区打造成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的融资示范区以及绿色技术的投融资中心提供了重要基础。

建议

一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体系。首先,完善政策框架,强化顶层规划引领。目前雄安新区对绿色金融的长期发展尚缺乏行之有效的长远规划和配套政策,绿色金融相关的支持措施散见于各类政策文件中,但其可操作性、针对性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建议制定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对新区绿色金融的需求和供给进行全面摸底,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谋划新区绿色金融在京津冀地区及全国金融创新中的角色与任务。其次,以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抓手,推动新区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议对设立雄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最后,加强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在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的衔接,特别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风险监督和共担机制和多元协调共享机制。

二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体系。首先,目前绿色金融标准尚不统一,对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尚未出台规范和管理规定,导致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建议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有雄安特色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加快形成京津冀地区互通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项目认定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统计标准等标准系统。依托新区金融业综合统计,探索建立涵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在内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为绿色金融政策考核提供依据。其次,支持设立雄安绿色资源认证及交易平台,对绿色资源、碳排放权等环境资源进行认证、估值、确权、流转、抵质押等,推动绿色资源的市场化交易。加快在雄安新区设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筹建碳排放交易所,支持雄安新区率先推出中国碳排放期货交易,积极开发生态环境类金融衍生品。最后,健全绿色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建议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利用法律手段将绿色金融外部性内部化,进而提高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产品市场体系。首先,构建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满足雄安新区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发展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绿色金融业务的运行主体,目前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参与主体大多数以银行业机构为主,应该扩大新区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如设立为绿色项目及企业提供服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其逐步深度介入绿色金融业务。其次,强化金融与产业的联动发展,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产业结构是经济结构的核心,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赖于合理的产业结构。对于绿色产业而言,应合理引导资金流入绿色产业。通过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和发展绿色证券,有效地结合重点绿色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鼓励生态环保绿色企业的股票上市,来扩大绿色企业的比例, 促进传统产业向绿色产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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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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